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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城市爱情

    非城市爱情(前十节)    格格

    1、爱情出场的方式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一个晴朗的黄昏,夕阳照在他的脸上,在众多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中,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那个要和我约会的人:那是怎样一张干净的脸和干净的眼睛啊,笑意瞬间透过七窍……

      这个原本平常的下午被我当作永远的记忆——以无比亲切无比丰富的内涵溶进我的心中:这清亮的记忆没有颜色和重量——可是那样的亲切而温馨,伴随我走过了充满争斗和厮

      杀的青春岁月。以至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一个动作:在他睡觉的时候吻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心……我真诚地抱着他——因为感动。

      然而我的爱人不是这种感觉,因为他后来对我说:

      “怎么会是这样呢?应该是小巧玲珑、樱唇皓齿——就像天上下来的天使呀,结果这么胖、这么壮、这么土……”

      这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天真。就是这种天真,最终给我们带来了无尽无穷的痛苦,甚至毁灭——

      他是这样知道我的:

      那时我在市电台客串一个安抚伤心人的栏目,有许多伤心人带着伤心的感觉打来伤心的疑问的电话,然后——我之外的主持人一般都用圣人般的语调给人指点迷津,用优美的言辞畅谈自己的心得体会,而把别人深情淹没在自己的唾沫里;然而我不,我要在伤心之夜表现出一种亮丽的风景——我用实实在在的个性表露我的真实感受,就像在寂静深夜里点响了爆竹——“劈里啪啦”,多么“刺耳”。可是这种声音不会令人厌倦,而只会让人兴奋……

      在电台的节目主持中,我经常与人发生争论:有一次主持节目,我差点和一个歧视外地人的男听众吵起来。另一次我一个人独白九分钟,把另外一位主持人晾在了听众的耳门之外,他只好去喝水,去上厕所,然后对我挤眉弄眼;我讲完了去喝水,喝完水回来节目结束了。

      就是这一次节目,据说在我独白的九分钟时间里,我一个失散多年的同学从我的侃侃而谈中听出了我,可是后来她打进电话来,我一句话也没说——其实我在直播室外喝开水,烫得我龇牙咧嘴……

      那次节目之后,我收到了三百多封信,包括他的。他在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女性用语言把人性的真诚演绎得如此生动,那充满灵气的语调显示出极高的素养,有些急切的音调又展示出丝丝迷惑和激情。”

      这封信中他用的是我最爱听的、美丽的、感性而诱人的字眼,这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我给他回信说:

      “大男孩:如果你爱上了我,那么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爱上我,那么你也错了。你以为没爱上我,但是我觉得你肯定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你,可大错特错了:你爱的是天使,天使实际上就是魔鬼;你爱上了魔鬼,所以你错了。”

      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马上拿着信对他的朋友说:“嘻,她认为我爱上了她,她自作多情!”

      后来他跟着我放弃了三份工作,搬了五次家,直到一九九八年二月把我娶进了门。

      我没有忘记他说的话,就对他说:“到底是谁自作多情呢?”

      ——唉,我这种女人就是如此……

      我太了解自己的魅力了,只要我肯回信,只要我拿出了文字,这种文字就有一种魔力,就会把他“勾引”而来,终身不得脱开……

      我那年二十一岁,他二十二岁,认识他时我进城整整三年。

      在认识他的三年前,我追随同乡来到这座城市,从跨进这座城市的门槛距离今天已足足十年。十年是什么样的概念——在这物欲纵横的城市,十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婴儿上学,姑娘出嫁;娇嫩的成熟了,成熟的枯黄了;有些人正在开始,有些人已经结束;破旧的房子或倒塌或消失,更高更新的大楼耸立起来;巷子变宽,汽车越来越多;胖子越来越胖,时尚变了,观念更新;十年过后,对售货员从仰视变成了指使,对珠宝的欣赏变成了对款式对成色的挑剔……

      别人在变,我也变:我认得这大大小小通往超级市场、电影院、酒楼的路,以及所有令人迷失和改变命运的路,我的“土气”褪尽,修养增加;我学会了化妆,学会了涂脚趾甲和使用英国、法国、美国的名牌货……

      十年后,我瘦了,优雅了,裙子短了,开始遛宠物了,染头发了,旅游了,上网了……

      但是在城市花园的床上,那个曾经失望于“我土”、“我肥”的大男孩却对我说:

      “你多瘦呀!乳房都一把捏得住了……不过也好,这样比较安全。”

      男人就是如此,他也不例外。

      是的,十年之后我的根扎进了水泥的底下,动不动就会忘了自己就和刚才擦肩而过的那个穿拖鞋上街、扎红头绳的女孩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片土壤,想一想,才记起来,记起来也改变不了什么,我的根不会被拔出来。

      是啊,这是一条不可思议的路。

      亲爱的,不要急,让我就从那个拎着蛇皮袋出发的早上写起吧!

    2、向城里出发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拿到我的第一张身份证。

      一大早,我从长江里挑了五担水回家。我住的村子就在长江边上,四周围着每年都在加高的堤坝。从十四岁开始,我每天都要到长江上挑水。

      春天的田野里该绿的绿,该黄的黄,但我看了只觉得沉闷。村子里空荡荡的,年轻人

      都出去了,这个鬼地方真没有什么好多呆的了。我初中毕业已好几年了,那些初中没读完就出去打工的人在春节回来时都显得非常洋气,皮肤变嫩了,嘴巴也会说了,她们有的在北京做保姆,有的在南京当服务员,有的在车间做缝纫工,我邻居家的女儿阿玲就已经在上海做了一名挡车工,我不知道什么叫挡车工,可是知道什么叫时髦,什么叫见过大世面。她们回来的时候细皮嫩肉、衣着得体,她们的眼里不像我这么空洞,她们有钱花,她们见过什么叫电梯,什么叫大商场,她们还知道什么叫“肯德基。”甚至阿玲还把她老实巴交的男朋友的工作也找好了。她写信让我也去做挡车工。她说,她每天站在电梯里不用爬就能到五楼。风雨不愁,阿玲家原来是种马铃薯的,所以老是要跑家穿村,风里来雨里去。阿玲还说,“城里人过的日子才叫好日子呢!有马路、汽车、商场、舞厅……下雨要什么紧,地上又没有泥,天天可以看电影。”

      “那不都要钱吗?”

      “傻了不是?他们月月都有钱拿,不像我们,是穷人。”

      从她们的嘴里,我确信城里人用的是电灯不是煤油灯、城里人有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

      这说明什么?说明坐在家里看电影、可以听到许多动听的歌,甚至连衣服也不用洗……连衣服都不洗的人们还用得着种地、担水、在太阳底下烤吗?

      我还闹过一个笑话。我问我的同学爱萍,城市那么大,挑水可要走很远的路哦?这次被取笑也有收获,从此我就知道自来水。爱萍说,就像长江那边的水用水泵打上来,沿着铁管直接流到家里。

      阿玲还说“城里人吃西瓜是把西瓜切两半,然后用勺子掏里面的汁吃,不像我们,红的白的全吃掉,皮还要洗了腌着吃”。

      “出去了,才知道自己以前白活了呢。”

      阿玲没有骗我,凡是出去打工的人,到了年底几乎都是满载而归,他们明显比在家种田的人表情丰富、见多识广。每个回来的人都会说:种田有什么意思,忙活一年要么被旱,要么被淹,能存下几个钱?在城里,好歹还能开个眼,还能存下盖房子的钱。

      当每个回来的人都这么说时,更多的人就又加入了离家的队伍。

      我挑着水从堤坝下来往村里走,我决心这是今生最后一次挑水,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鬼地方,到外面去,别让自己在这里憋死。

      到了我十八岁时,出去的欲望变得格外强烈,我终于像模像样地学了缝纫技术。当然我不爱这个行业,我学这个完全是为了有一样拿得出去的手艺,然后千方百计地做父母的工作。父母经不住我软磨硬泡,终于同意我拿到身份证就可以出去打工。

      这一天我已经等得很久了,头一晚,我兴奋得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了。我背着两个蛇皮袋,一袋是棉被,另一袋是几件像样点的衣服和几本舍不得扔的书。或者说,我的两个蛇皮袋里,一个装着温暖,另一个装着理想。

      我沿着江边的堤坝走了两小时到了一个码头,这里不通车。坐了三小时的船后有一个小站,然后我第一次踏上了火车,开往常州的火车。

      一星期以后,我已在城里的一条服装生产线上熨衣服了。每两分钟,生产线上就会流过来一件衬衫,工段长在边上不断地催促“快点快点”。我的动作被迫非常敏捷。爱萍在生产线的另一头,即使在边上,我们也没法聊天,走来走去的监工也不允许。生产线上另外的女工也都与我一样,毫无表情或者说带着一脸的焦急。“快干,快干”的意念充斥着我们的手、脑和神经。

      这是我在城里的第一份工作。

      那天下了火车之后,已是午夜,我似乎觉得城里人像观赏怪物似的看我。两只蛇皮袋把我臊得满面通红,尽管我穿上了我最好的衣服,可还是这儿最土气的一个。我毫不犹豫地扔掉了棉絮和土里土气的衣裳,可是这双穿着布鞋的双脚走在街头,还是显得与周遭的环境极不谐调。爱萍的工厂在什么方位?乘哪路车?我一点方向感都没有。街上真的如人们描述的一样,华灯闪烁,人影迷离,我置身其中,备感恍惚。我想找个地方歇歇,天亮再去找爱萍,于是又折回候车室。半夜的寒冷又使我后悔过早地扔掉了破行李。凌晨三点多,我刚在候车室长椅上躺下,一个戴袖章的老太婆就过来了。

      老太婆恶狠狠地踢着昏昏入睡的我:“滚,火车站不是供你睡觉的。”

      “我明天在这儿乘车。”

      “不行,你以为这儿是白睡的呀,拿五块钱来。”

      “我不,我又没买你的东西,我不给你钱。”

      “那你滚,快滚,不滚就让联防队抓你。”

      我就滚到街上,一开始不懂得害怕,睁大眼睛使劲浏览,浏览到有人在浏览我的时候,我就怕了。然后拼命地走,我不能停下来,尤其不能睁着无知的眼睛停下来,直走到天色大亮,城里的阳光照得我眼睛发花,全身发软。我看见鳞次栉比的建筑,巍然耸立,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白嫩的肉,肥美的腿,这些都强烈诱惑着我、冲击着我……

      在早上八点我还是找到了爱萍。我被爱萍直接带到了服装厂,凭着爱萍的关系,进了招工办公室。那个威严的招工办主任在问到我会不会用电动缝纫机时,爱萍抢着说:会,她会。

      其实我不会,我是学过裁缝,可是没见过电动缝纫机。

      “这样合适吗?”我小声地问爱萍。

      “听我的,不要多说。”尽管在读书时我是爱萍的榜样,可是先来城里几个月的爱萍马上成了指导我的大姐。

      果然,谎言没有被人揭穿,所谓的考试在最缺人手的时候就变成了走过场。我顺利地被分到了爱萍同一个车间。

      车间足足有我们村上十户人家那么大,而且一间大房子里足足有上百只日光灯,这对于我这个从点煤油灯的地方而来的小姑娘而说,是何等的壮观和不可思议!几百台电动缝纫机发出音乐一样美好的声音,多热闹啊!我还没来得及把惊叹发出来,有个女人就过来了,她朝我和爱萍叽里呱啦嚷了一通,爱萍赶紧拉我坐到了一台缝纫机前。

      “她是谁,她刚才说什么呀?”

      “我也听不懂呀,她就是这个车间的主任,她讲的是常州方言。大概就是叫我们不要傻站着吧,你自己要学着看脸色,小心点!”爱萍发出了极为谨慎的信号,我发现早来几个月的爱萍好像变了一个人。

      “没必要这么小心吧,我们又不是奴隶。”

      “当然不是奴隶,不过人家有人家的规矩。” 

      “那也不应该那么凶啊,又不是地主婆。” 

      “到城里来,跟家里不一样,要少说话,多做事。” 

      事实证明爱萍没有危言耸听,这天中午,就有一个湖南来的打工妹因为和工段长顶嘴而被炒了鱿鱼。 

      一整天,我一个劲地踩着电动缝纫机,尽管它不是那么容易控制,可是我从爱萍的脸上看到了斩钉截铁的服从,便不敢轻举妄动。 

      到了晚上,爱萍把我带到了一间宿舍,说是宿舍还不如说是仓库,一间五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有一半的地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另一半放着十来张高低床,纸箱子里还有老鼠的磨牙声。我正要尖叫,爱萍及时阻止了我。“不要影响别人,还有人没地方睡呢,这次厂里招的人多,要不是我早早给你打好招呼,今晚你还像昨天一样。”不愧是好同学,知道我怕什么,但现在也不敢怕了。 

      “我跟你睡。” 

      “我们宿舍里的人够多的了,大家都已经约法三章,不让带小姐妹来。” 

      站在有老鼠的房子里,我感到一阵委屈,怎么也想不到期盼了这么久的地方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容纳我的满腔期待。 

      当天晚上我就和宿舍里的姐妹们混熟了。我们大多是前两天刚来的。郑艳来自四川;长得性感动人的秦琼来自贵州;眉清目秀的阿美是我的老乡,更多的是来自苏北。我们中最大的三十六岁的苏招娣,来自离常州不远的金坛,她已是一个十多岁孩子的妈妈了。而我们当中最小的一个女孩子,连身份证都是借别人的。她在车间里的名字也和宿舍里的不一样,你喊她王家秀她答应,喊金晶,她也会回头,所以没有人知道到底哪个是她的真名。

      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姑娘如今和我同处一室,那种想了解世界的欲望使我把老鼠暂时忘到了脑后。可是老鼠没有忘记我们,到了半夜,它们就开始行动,专门往姑娘们的行李里钻,姑娘们的呵斥声根本赶不走它们,只会让姑娘们自己胆战心惊。又困又累的我,根本顾不上这个,直到老鼠把它毛茸茸的身子贴到我的脸上,我才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号。这一呼,惊动了管理宿舍的大婶。她气势汹汹地跑进来,露出凶神恶煞般的脸,嘴里叽里呱啦又嚷了一通。我怕姑娘们听不懂她说什么,马上翻译给她们听,“骂我呢,骂我一个人,和你们无关呢。说我深更半夜不应该大呼小叫的影响别人休息。”

      第二天,工段长还是在我的缝纫机前看出了疑点。她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这儿又不是招学徒工。”说完便让我把缝纫机让给一个老手,把我晾在了一边。我在绝望中等待着她的安排,失业的惶恐就蚂蚁一样从脚底往上爬。终于,在我无数次的求情下,唤醒了她的怜悯之心,黑着脸过来了,然后把我分到熨斗上熨衣服。因为人手实在太缺了。

     我从早到晚不停地熨,那胳膊和手指要灵活得像鸡在抢啄米粒,稍不留神,手指就会被烫起一个个水泡。并且,这个工厂要经常无偿加班,加两个小时是正常现象,加五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只管一顿晚饭。上厕所也要一路往返小跑,工段长才不会使脸色。几天下来,我的手指神经质地抖动,一甩手臂,阵阵酸痛就会钻入五脏六腑。 

      对我照顾最多的是招娣。招娣原先在家里开了一个裁缝店,丈夫是村上的会计,孩子已经上初中了。没想到日子从丈夫承包了村上的果树林赚了点钱后就发生了变化。为了打理果树林,丈夫请来了几个外地姑娘做帮手,不到一年,就和其中的一个眉来眼去。招娣听到传言后,规劝丈夫不要有了点钱就忘乎所以。可是丈夫根本就不听她的劝,还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一气之下,招娣关了裁缝店离开了家。对她来说,挣钱不是惟一的目的,摆脱过去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招娣听得懂常州话,所以经常帮我做活也充当我的翻译。 

      为了让家里的大人放心,我和爱萍到照相馆拍了一张相片寄回家,我在信中说,“妈妈,这儿很好,有楼房住,有现成的饭吃,在很大的屋子里干活,不累,工资不低,我一个月的工资比得上你种一亩稻子呢,当然我比你轻松,我的皮肤白多了呢。我很喜欢这儿。”

      我说的不是真话。其实真正的城市人是有户口、住房的,当然还有劳动合同、劳保、医药费呢!而我们这些外地的姑娘呢?每月和正式工做一样的活,甚至更累,但所得只有她们的一半。但就是这一半,也远远比在家种田强,这一点我是闭着眼睛也会算了。我也不说我们住的是破旧的仓库,四十多个平米却住着二十多个人,也不说睡在一米宽的铁丝床上我已经掉下来好几回了,每天晚上宿舍里都有想家的哭声,交织着劳累的叹息和受了委屈的怨艾,可是每一封写回去的信不都是和我的一样吗? 

      眼泪滴在了信纸上,几乎每个出门在外的人都会重复这样的眼泪! 

      厂休的时候,我就会拉着爱萍上街。星期天,我醒得都比以往早,我会把爱萍从热烘烘的被窝里拖出来。沿着宽阔的马路往前走,这样逛上半天,不感到腻烦,仿佛什么都比不上这城市的风景可以安慰人心。 

      车轮滚滚,人声鼎沸,这些都能让我兴奋。我时而伫立在百货公司的门口,仰望那气派的建筑;时而关注迎面驶来的各种车辆,观察它的大小,牌号以及乘载的人数。我喜欢街边巨大的广告,这些广告远远比庄稼地更有看头。而那些高贵的城里姑娘和那些货架上的商品,会让我觉得自惭形秽而心生几许悲凉。我傻呆呆地站在马路的一角,长久地沉默,神态恍惚,眼神呆滞,像丢了魂似的。

      自行车的篓里放着公文包的中年人,坐在摩托车后的美丽姑娘,还有崭新或者陈旧的公共汽车,这是星期天下午的场景。它带给我恍恍惚惚的疲倦和忧伤。我们上街,不用开口,整个装束和神情便暴露出乡下人的身份。打一个长途电话外加二元手续费,你去面馆吃面,坐半天也不见有人招呼你,你自己走上去,站半天,才有人说:喂!吃什么? 

      很多人感叹世态炎凉,实际上我们通常感受到的世态炎凉往往就是从杂货店的售货员、饭馆里的服务员身上体验的。真正优越的人反而是慈悲而谦和的——哪怕是面子上的慈悲。当然,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 

      终于有一次爱萍跟我急了:“你老是要上街,你老是要出去逛,你知道不知道,我们出去很丢人的呀!” 

      “我知道,可是我喜欢呀!” 

      “可是我不喜欢,我要回去了。” 

      “好吧,回去。” 

      “我指的是回老家。” 

      我吃了一惊,比我早来的爱萍,比我能吃苦的爱萍,怎么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放弃呢? 

      “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在这儿找不到希望的,就算城里有千千万万的好东西,属于我们的又有多少,我们还不是天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天天吃五毛钱的青菜?我们还不是要回去嫁人,城里人会有人娶我们吗?” 

      “那也总比在家里强,在这儿好歹还有盼头啊!”

      “一个初中生能有什么盼头,能在城里呆一辈子吗?” 

      “不一定吧!” 

      “什么不一定?你就会自欺欺人。我不管,我拿了这个月的工资就走。” 

      “回去做什么呢?” 

      “我已经答应了张常贵,和他订婚。” 

      “什么?你不是讨厌他身上的鱼腥味吗?你不是嫌他长得矮吗?” 

      “那又怎么样,现在我想通了,打鱼的有什么不好,天天有鱼吃,有楼房住,有钱花,还不用累死累活,比现在睡不好吃不好的日子好多了。” 

      “你才二十岁啊,就想嫁人啦,你疯了吗?” 

      “我没有疯,我只不过看透了,我当初出来就是不想吃苦受累的,城里的苦比家里的还多。反正世面也见了,可以回去了。不过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妈你在这儿的事的。” 

      “你走了,我怎么办呢?”我几乎就要哭出来了。 

      爱萍去意已定,没有什么能留住她坚定的脚步。爱萍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因为每每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活儿总是更多,我请不到假,又不敢旷工。 

      看着爱萍寂寞的背影消失在厂门口,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了。我不会忘记爱萍出来后写给我的第一封信,爱萍说,只有到过城里的人才不枉活一场。她说,只有城市才能让人漂亮、潇洒。她说,城市比乡下好一千倍。 

      我刚来,爱萍却走了,我有点茫然无措。路人的鄙夷,工段长的责骂,生活的劳累……但是,这里有城市奇异的色彩,有自来水、抽水马桶、迪斯科音乐,还能看到签名售书的作家和主持人。 

      所以,我不回家。我咬咬牙对自己说,就是死也要死在城里,死了就火化了,让我消失在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但是,我不甘心。 

     

    3、 想嫁给城里人

      我不回家,为了让村里的人看我也不赖,我把一百八十元工资中的一百五十元寄回家,剩三十块钱买饭票。 

      大多数姑娘都和我一样生活单调,除了给家里的亲友写写信,除了上班,几乎没有更有意思的活动。 

      相比之下,秦琼就比我们洒脱得多了。她把自己白天埋头苦干得来的钱,一到晚上就送给了厂子旁边的舞厅,这个从小梦想当个舞蹈家的姑娘终于在城里真真切切地过了一把舞者的瘾。她看起来比我们聪明多了,我们每天晚上都在车间里被蒸汽熏得不知云里雾里的时候,她总能找到请假的理由。肚子疼、头疼、表叔来了、同乡的妹妹被打了。我们每天从车间加班回来,她也从舞厅回来了。就连做梦,她的嘴里都在打着拍子“嘭擦擦。” 

      当然,当她说家里来了亲人时,第二天总不会忘记给工段长带一些家乡的特产。有一次,她带给工段长的是一袋葡萄干,小晶就笑她说,这回你家来的是新疆舅舅吧。 

      秦琼并没有因谎言被拆穿而恼怒,她笑嘻嘻地说:“人要学聪明些,像你这样不开窍,几时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呢?” 

      原来秦琼的一位贵州老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遇到了一位城里小伙子。他们一见钟情,小伙子并没有因为女孩子是外地人而有所歧视。相反,认识三个月他们就结了婚。这个女孩子自然从工厂辞了职,安心做起了城里太太。 

      这个故事激励着秦琼,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但是真正懂得采取行动的恐怕只有秦琼了。当然我也有点心动。一次,秦琼要走时,我请秦琼带我去见识见识,说不定也能有什么奇遇。秦琼满口答应,但要求我必须换一身衣裳,我这时才感觉到有些地方不是想进就能进得去的。 

      我狠狠心,将第二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衣服,然而秦琼又说,你必须换个发型,这种土辫子到了舞厅连看都不会有人看,更不会有人请你跳舞。 

      我咬着牙烫了个大波浪,我想这回可好了,但秦琼接着把眼睛对准了我的脸,这么土的脸,没有粉饼、没有眼影、没有口红,怎么着还是个老土乡下妹子。 

      我凑齐了粉饼的钱,对逛舞厅的兴趣也到头了,第三个月我还是把钱全寄回了家。 

      但是孜孜不倦的秦琼终于有所收获了,她第一次带到宿舍一个讲常州方言的小伙子,她对大家介绍说,这是我的男朋友。 

      我们看到这个小伙子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秦琼看,自始至终都不肯离开。等到秦琼送他走后,大家就议论起来,直夸秦琼有本事,找了个本地男朋友。 

      “屁!”没想到秦琼气冲冲地进来了,气不打一处来地说,“刚才他已经坦白了,他不是什么常州人,也是苏北来打工的,只不过来得早几年,会说几句常州话以假乱真罢了。” 

      “那又怎么样?你看看他的样子,好喜欢你哦!” 

      “喜欢我的人多了,有什么用,没房子、没户口,我不稀罕。” 

      不到一星期,秦琼又从舞厅里带回来了第二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看上去已经三十出了头,郑艳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还假模假样地用刚学到的常州话和对方聊了一句,等这个男人一走,她马上下了结论:这个肯定是正宗的常州人。 

      秦琼得意洋洋地作了肯定,“我这回可不那么傻了,我查了他的身份证,是正宗的。他还是大老板呢!” 

      第二天,整个车间都知道秦琼找了个正宗的常州人。这一下,她好像比任何人都要自信,连工段长的话也不大听了,晚上不加班时连借口也懒得找了,而且好长时间不带特产进车间了。这一下,惹恼了工段长——她把秦琼的表现反映给了车间主任。第二天,车间里贴出了关于整顿车间生产秩序的通报。意思是其他的工人千万不要无组织无纪律,随意旷工外出,影响生产进度,凡随意不加班外出一次的,扣除本月奖金,两次以上者将扣除半个月工资。 

      这可把我们吓坏了,可是找到了靠山的秦琼毫不在乎地收拾起行李,她说,我才不在乎呢,反正这工作又苦又累,我男朋友会帮我找份好的。

      临走的时候,秦琼和我们一一告别,还邀请我们日后到她的新家做客。 

      和秦琼最要好的阿美忍不住哭出了声,一如几个月前爱萍走时我的表现一样。所不同的是,阿美说:秦琼姐,你可千万不要忘记我呀!你要记得带我走啊!

      不会的,秦琼说,我找到好工作会来找你的,说不定也帮你找份不吃力拿钱多的工作呢! 

      阿美在秦琼的承诺中心急如焚地呆了三个星期,有一天她过来对我说,“群姐,秦琼真不够意思是不是?” 

      我说,“怎么啦?” 

      “她说了帮我找一份轻松一点的工作,怎么到今天也没来呀?” 

      “说不定她自己还没找到呢?” 

      “不会的,她有城里男朋友,什么事不好办呀!” 

      “那你就等等吧!” 

      这以后,由于秦琼的离去,再加上阿美和我的家不过百里之遥。我和阿美就成了好朋友。我们几乎天天步调一致,上班、下班、去食堂打饭。我们的欲望也非常相近,我们都打死都不回那个穷山沟、也想嫁个城里人,只不过我们的个性天生就不一样,阿美床上放的是琼瑶的爱情小说,从不寄钱回家。 

      三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我们等来了秦琼,我们看见的秦琼是一脸伤痕,满身污泥。一进门就哭了:“狗日的骗了我。” 

      “怎么,他也不是城里人吗?” 

      “呜呜,他早就有了老婆孩子。” 

      从秦琼断断续续的诉说中,我们得知那个男人的确是个常州人,只不过他既不是什么公司的老板,也不是单身汉,他的女儿都七八岁了。秦琼辞职后,他又在外面帮她租了个房子。在秦琼天天吵着要见公婆的情况下,这个玩腻了的男人终于不耐烦地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哭闹不休的秦琼什么也没有得到,得到的是“再不滚就宰了你”的威胁和一顿拳脚。秦琼的遭遇给这个服装厂外来女工们以致命的打击,想靠嫁给城里人摆脱命运的可能性太低了。 

      “阿美,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秦琼说。 

      “是的。” 

      “那我在你的床上睡几天,可以吗?” 

      “行是行啊,就怕管理员发现会赶你走。” 

      “我每天来晚点就是了。我会尽快找到工作的,找到了我就搬走。” 

      秦琼每天中午就出去找工作,一直找到下半夜两三点才回来。她始终说她没找到好工作,可是没找到工作的她妆化得越来越重,香水抹得越来越浓,包里有香烟,还买了就连车间主任也没有的BP机。到后来,我们终于明白秦琼做的是三陪小姐。 

      阿美看见秦琼天天中午出门,夜里才回来,回来了就有钱、口红和水果,而她自己呢?清清白白地拿几百块薪水,看着看着就不平衡。而且秦琼长得比她丑,不知不觉,她就和我慢慢生疏起来。到最后,竟也走起了秦琼的路,天天晚上和秦琼一道出门,早上回来睡觉。秦琼是够朋友的,一如当初教导我进舞厅一样教导起阿美来,还慷慨地引阿美入门,她教阿美在镜子前化妆,把胸前的肉全露出来,然后带她上街。 

      阿美和秦琼出去,第一个出来反对的就是郑艳,郑艳说比起建筑工地的活,这儿算是轻松的了。 

      郑艳十九岁就进了我们那里组建的建筑队,每天拌泥浆,和水泥,抬砖搬瓦,日洒雨淋,冬天冻得脸上裂出缝儿,手和肩膀都又红又紫,那才叫苦呢! 

      秦琼就指责郑艳死心眼:干那些活不如呆在家里,打死我我也不会干那个。人活在世上,都是人养的,为什么有的人高高在上,吃香的喝辣的,我们就干这些苦力? 

      阿美就是在秦琼这些思想的影响下,走上了秦琼的路,郑艳暗地里劝说她,她总是说:你们想歪了,我们顶多也就是让客人摸一摸,又不是卖身,钱却没少赚,比打工强一百倍

      慢慢地阿美回来后脸上的倦意就越来越深,两三个星期之后她就单独外出、单独回来了,甚至比秦琼回来得还晚。渐渐地,她就几乎不怎么回来过夜。因为打瞌睡,在车间里经常挨骂了,又因为不服工段长的骂,到后来连一个人的指标都做不了了,而本来可以做两个人的指标。在一个静静的下午,秦琼和阿美一同离开了服装厂的集体宿舍。 

      离开工厂的人几乎天天有。因此秦琼和阿美的离去并没有任何人在意,大家都照样吃自己的饭、喝自己的水、做自己的活,不会多问一句。工厂每年到了淡季,即使你不走,工厂也会让你“放假”。当然,外来工放假是没有工资可拿的。另外,姑娘们也有自己的机会,比如同乡的同乡在别的什么厂,一旦工资比这里高,生活条件比这里好或者老乡比这里多,大家就会主动辞职。 

    4、 用辱没祖宗的行为光宗耀祖

      半年之后,有关阿美的传闻很多,据说有人曾经看见阿美坐着出租车回老家看她的奶奶。我知道阿美的父母早早去世,惟一的亲人就是奶奶,奶奶六十岁时开始接管阿美,十年来天天在二亩地里忙啊忙的,就是为了把这个孙女抚养成人,好对得起祖宗。恐怕也是由于奶奶的心意过于迫切了,以致给了阿美相当大的压力。自从和秦琼做了亲密朋友之后,阿美的压力随即消除了。 

      出租车从常州径直开到老人家的菜园子,老人家还以为怪兽下山,定神一看,是如花似玉的孙女从车内款款而出。从车里出来的还有一台二十一寸的彩电、高级营养品,提包里甚至还有整叠的钞票。阿美让奶奶从此以后把这菜园子扔了,一心一意做祖宗。老人家激动得老泪纵横,连说祖宗积德。 

      这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奇怪的事实,为了光宗耀祖,往往要干辱没祖宗的丑事。比方说做三陪小姐,做三陪小姐当然是辱没门庭玷污祖风,但不做的话,又怎能坐飞机乘轮船买高档电器、盖楼房别墅,不买彩电冰箱、不孝顺爹娘,怎叫光宗耀祖? 

      后来在我从打工妹变成大学生时,有记者就问我为什么没和她们一样时,我告诉他我不虚荣、不浮华、不在城市迷失信念。当然这是瞎说。 

      我之所以还未出卖自己的灵魂,是因为我明白秦琼和阿美长得美,有市场,而我没有。如果有人对我说,辱没祖宗吧,辱没祖宗可以名利双收,住豪华气派的房子、有热情阳刚的男人爱,我会爽快地答应,好,我要辱没祖宗。我绝不甘心在电机轰鸣的车间里安度一生。 

      和我一样不甘心的还有郑艳,我亲眼目睹了郑艳的光宗耀祖路。 

      郑艳是位四川妹子,比我大三岁,在我进厂前的三前天来到常州的。郑艳是高中毕业生,在女工宿舍发生这样那样的事的时候,只有她一直沉默地冷眼旁观。大家都去逛街、看电影或是打牌时,她是在那儿看书。一开始大家都说她性格古怪。但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人们对她的看法。 

      由于服装厂的流水线每天超负荷的运转,姑娘们一个个熬得面黄肌瘦。就在秦琼和阿美走后不久,郑艳的一位做了半年的老乡也走了。按规定,可以拿走上个月的工资,但是车间主任用一贯的态度敷衍说:下个月发工资那天再来拿,这是工厂的规定。 

      郑艳想想这笔钱是分内的钱,再加上老乡是因为有急事才要回去的,不可能等到下个月的那一天,所以就拿出自己的钱垫上了。没想到,到了第二个月发工资,工资单上根本就没有那个同乡的名字。郑艳跑到车间主任的办公室论理,车间主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傲慢地自顾打电话,根本就不做解释。以往这样的情况也有发生,车间主任就把脸板起来,这些姑娘们也就不敢吭声了。可是这一次,郑艳坚持要拿到这笔钱,否则不去工作。车间主任就说,“胆子不小嘛,我还没见到跟我对着干的。”说完话,就从椅子上款款起身,出了门,把郑艳晾在那里。 

      郑艳等了半个小时不见车间主任回来,新仇旧恨早在心里过了三五遍。这时,受车间主任委派来威胁的工段长说:“郑艳,别给脸不要脸了,再闹下去,饭碗就保不住了。” 

      回过头来的郑艳轻蔑地瞪了工段长一眼,一字一顿地说:“你可真是一条忠心的狗。”工段长一听,马上破口大骂,郑艳第一次感到常州方言的肮脏无比。等她把常州所有难听的语言已经全部倾泻完毕后,郑艳拿起自己的饭盆跑到开水房放了满满一盆开水顺着工段长的嘴就浇过去,一边说:帮你洗洗干净,这张嘴真是太臭了!烫得工段长跳着脚往外跑。引得车间里姑娘们哈哈大笑。在她们看来,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畅快,应该大笑一场。 

      从那以后,只要有人骂人,其他人就会大叫:开水浇她浇她。害得负责管理开水的阿姨一听有人吵架就把开水护起来。这是后话。 

      第二天,整个车间七个四川妹子全部进了车间主任的办公室,她们替郑艳传话说:要是不给的话,这个厂所有的四川姑娘你都留不住,你想想吧,工期这么紧,厂长追究下来,不要怪我没打招呼。铁青着脸的车间主任示意统计员算工资。“罢工”是车间主任最怕的两个字,虽然不一定成功,但是可以延误工期,对于我们来说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发生在我们身边,晚上下了班,激动得大家聚在那儿直夸郑艳了不起。 

      可是郑艳并没有走远。一个星期后,我们在厂对面的马路上看到了郑艳,她在那儿摆了个煎饼摊儿,老远就能听到她的吆喝声:“快来吃煎饼啊,又大又圆又酸又辣的煎饼啊,姐妹们,快过来换换胃口呀!” 

      就连把钱看成命的我,是吃一口饭都会盘算着买几页书的公认的吝啬鬼,也跑去买了一个“又大又圆又酸又辣”的煎饼。这种“又大又圆又酸又辣”的煎饼比起常州点心那甜腻腻的味道,确实给人一种大不同的感觉,我至今记得。 

      后来,郑艳在厂里边上开了个小饭馆,生意相当红火。她做的菜以辣为主,以辣闻名,让我们这些被生活的负荷折磨得一天比一天迟钝的姑娘们,喜欢一有空就到那儿感受火辣辣的乡情。慢慢地我们发现郑艳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土头土脑的山里妹了,可以和“城里人”叫板了。我所津津乐道的那些东西,就是服务、品味、深造、消费特点……那个沉默寡言的四川妹子终于变回原来那个开朗热情的姑娘。 

      再后来,我就离开了。我虽然不知道郑艳现在在哪里,可是我相信,那做出火辣辣的煎饼的姑娘也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火辣辣。 

      如果当初我不知道有“城市”这东西,不知道什么才是更好的生活,不懂得自己有创造的能力,不知道死水一般的乡村生活是可以改变的,也许我会甘心追随父辈的脚印,可是我既然知道了别人在怎样生活,我就不能安于现状了。 

      可是城乡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呢?我常常会在女工的澡堂子里拿目光盯我们厂的女秘书、女车间主任、女统计员、女技术员,我发现脱光了衣服的她们就没有优势了,没有迹象表明她们非得高人一等。

     

    5、命运的第一个转折

      我最终是以“卖血”的方式向着光宗耀祖的路行进了一大步。 

      我卖血的最直接原因是想买书看。爱萍回去不久就嫁了人,虽然没有过于现代的婚礼,没有自来水、抽水马桶,没有地毯,没有婚纱照,在当地也算得上是有钱人。我的父亲从爱萍那里嗅到了一丝不快的讯息,他一封信、一封信地催我回去。为了证实我活得好,活得开心,我一张汇款单、一张汇款单地往回寄,隔三差五寄一些斗志昂扬的照片,叉着腰,一脸灿烂。在我的身边,为父母、为弟妹,甚至仅仅是为了盖房子而拼死拼活的姑娘多的是,寄钱回家,从来就不是牺牲,因为穷就是我们的过去,致富就是我们的将来,哪怕自己有足够的聪明和念书的兄弟抗衡,可是谁又去计较这些呢? 

      我第一次卖血是在刚进城市第一年的夏天,我早早空着肚子来到医院。我跟车间主任请假时说:“肚子痛得很,要上医院两个小时。”扣两块钱很有可能挣二百元,这是划算的请假和装病。体检时我嘻嘻哈哈,体检合格后,我俨然没事一样,竭力掩蔽自己的自卑和羞耻。 

      血站的医生隔几分钟叫一拨人的名字。我一边等待,一边注视着进进出出的人。在这里,看到的只有一种人:穷人。青筋暴出的大爷,皮肤黝黑的大婶,营养不良的学生,还有我——外省打工妹,一个个满脸苦相,一看就是缺钱的人。等了半天,还没叫到我,只听到各自的肚子因为饥饿而抗议的叫。肚子叫,嘴不叫,没有人不是一本正经的,像等候审判的罪犯——因为犯了贫穷的罪。 

      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的梦是狗屎,我的青春也是狗屎,惟有我的血值点钱。可是我连卖多少血拿多少钱都不清楚,也不敢问。 

      和我一起走进无菌室的是位嘴上长满“毛”的小伙子,护士小姐为找不到他的血管而大为光火。玻璃上反映出他的脸,他的慢慢涨红的脸,洞察他犹如洞察我自己。血同时涌到我的脸上,犹如血色般红润。从那以后我脸上的皮肤就没有恢复过,若干年后,我花了十倍于卖血的钱,也没能让我的皮肤白过来。 

      我出了医院就进了新华书店,买了六本名著、八叠稿纸、五支圆珠笔。我对自己的聪明惊叹不止,我想这下我可以把少年的作家梦继续下去了,还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说不定哪一天就成了闻名全国的作家,让我地底下的老祖宗也笑一回,当然是真正的笑一回。 

      我回来就直接进了车间,匆匆忙忙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开始工作。可是仅仅不到半个小时,一阵突然而至的眩晕袭来,我在熨斗散发出来的巨大的蒸汽中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时,大家正在七手八脚地掐我的人中,我听到有人建议送我到医院,我赶紧挣扎着起来。这时候进医院无非意味着花钱,也意味着我下个月的工资将没法寄回家。我听见自己尖着嗓子的叫声:我没事,我不要紧,我不要上医院。 

      那天晚上,我捧着用血换来的一本本崭新的名著,像宝贝似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 

      第二天,父亲突然来看我,来不及伪装的我暴露出了所有的生活真相。父亲一大早就来了,一直站在厂门口等到中午我吃饭时才见到我,趁中午吃饭的半个小时在厂门口见一面,我连一把让父亲坐坐的板凳都端不出来。我面黄肌瘦,一脸倦容,连请他吃一碗面的时间都没有。我眼看着他饿着肚子上了公共汽车,所有的矜持和做作一扫而光,我终究为着自己的任性而放声大哭出来,哭声没有车声响,但父亲仍然听见了。听见了哭声的父亲于是没有回家,等到第二天中午再来,可终究还是再听着女儿的哭声上车,我看到了父亲默不作声的表情。 

      尽管非常辛苦,一个月下来,七算八算,除了寄点钱回家,所剩的钱也只能顿顿青菜茄子。一九九二年整整一年,我没吃过一顿城市的肉,倒是父亲从被我深恶痛绝的农村带来了不少美味。 

      城市渐渐成了一面清晰的镜子,照见我笨拙的体态、粗糙的皮肤以及由于缺乏教养而显现出的无知的眼神。 

      我喜欢游逛,所以从游逛中发现了城市的真相。城市的层次层层叠叠,而我恰恰是最低的一层。城市给我的位置仅仅是缝纫机后的一条板凳和集体宿舍的一张床,我可以为它献身,但它却不曾接纳我的灵魂。缝纫工的灵魂是缥缈的,缝纫工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我对于城市而言,就如一粒尘埃。

      但是城市之所以是城市,就在于其不同凡响的容纳力,我们可以埋怨和诅咒,却不会轻易离开。城市虽然默默无语,却昭示着一切,短短半年,尽管生活只有三点一线:车间、食堂、宿舍。但我仍然悟出城市生活对于漂泊者的本质:要想真正被城市接纳,光有投身是不够的,我们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过客,要想立住脚,只有加倍地努力。 

      上班,我拼命地干,希望多挣一些钱,我常常在熨衣服时就盘算,这一小时熨了几件,折算成书可以买几本,寄回家可以给妹妹买几次糖果。一到休息日我就会捏着仅有的钱往新华书店的路上奔。在路上,每一次我都要和我的胃做一场斗争,我的胃强烈地要求接纳路边香喷喷的炸油饼和茶叶蛋,我的精神说:“不,我要买书,我也要充饥。”我第一次萌生写作的念头是在初中即将毕业的时候,可能升学无望,前途渺茫,现实生活激发不了我的活力,我一定要赋予生活希望及新的意义,这是一种本能的挣扎,我把深夜里突然涌进脑海的一丝灵感忠实地记下来,不怕批评,不怕大人的嘲笑,自由自在地涂写。有过疑问和困惑,大多时是在月光底下,灯火旁边,或在神志不清的山村的晨曦里。

     我的第一篇小说写的就是一个叫阿凡的姑娘不愿做一个庸碌无知的农村妇女。“我”非凡美丽,也足够智慧;“我”拒绝了母亲一门又一门亲事的安排,后来选择嫁给一个赤脚医生,总算摆脱了彻头彻尾的农民生活,成了非正式的城市妇人。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常常写这样的东西,为什么我的主人公里没有一个写小说而一举成名,脱离农村的呢?因为我自己常常半途而废,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让我坚持下去。同样阿凡也没有坚定的信念,可是现实中哪里有赤脚医生肯要村上的姑娘?我们村上的赤脚医生娶的可是镇上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卖杂货的姑娘,有白皙的皮肤和不沾泥巴的脚。村镇相隔虽不远,清清楚楚分隔我们的是一条河,河这边是泥巴、庄稼,那边就是水泥和石子混合的路。除此之外的区别就是人家烧煤球和煤气灶,妇人烫大波浪或者剪男孩头;我们呢?我们手上有厚的茧,我们穿着款式陈旧的衣服,我们赤脚走路,我们在河里挑水喝,我们用扇子驱蚊而不是用电风扇。我们喝稀粥,早上晚上都喝稀粥。他们早上油条、大饼,中午干饭,晚上面条。你瞧,多大的差别呀! 

      如果我的天性不是这么敏锐,这么自私,这么实在,我就不能结合我的诗兴的冲动,遐想成功的美妙。名利双收的诱惑让我越来越沉醉于思想的内景,稍一清醒就回到了泥巴的现实:听鸡毛蒜皮的故事,过鸡飞蛋打的日子,做鸡零狗碎的事情。这种天上人间的反差使我一天到晚神思缥缈,现实成了应付,胡思乱想倒成了本分。我天天趴在缝纫机上、锅台上、床前的踏板上写,写我的“心思”和“抱负”。写来写去也只是这些内容,实在表达不出了就去书里寻找相近的句子抄过来,改头换面一番,然后投入进去欣赏,欣赏自己的心。 

      那时我就已发现写作既能拯救人又不需要什么投资,后来我总结少年时候之所以写作是由于发现写作的诸多便利:第一,我发现很多书是未上大学的人士所写,这给我一种信心;第二,写作不占用白天的干活时间,不会引来父母的责骂;第三,写作投资不大,旧试卷和练习本,一支笔的投资即可,没有太大的风险。

      听上去就不是一种认真的态度吧。确实,我不清楚为了谁而写,我只知道写能给我带来希望和憧憬的权利,抱着这样的念头写作势必到了纸上就成了呻吟或者哭泣或者宣言。岂止是少年时代,逃避现实与追逐梦想仿佛与生俱来。所有为逃避所做的工作,有别于母亲。毕竟我读了七八年书,在我认为,我是不需要老师的,我自动学习,享受乐趣,并且我晓得从乡村里出道的作家有多少。少年的写作梦里,作家不是什么头衔,那是逃脱乡村的手段,它将带我挣脱泥土的纠缠——蚕豆、麦子和水桶的压迫,离开那讨厌的让人熏出眼泪的烧麦秆儿,和没有鱼和肉的四方桌。 

      我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在县里一家文学报上发表文章。后来,一个小伙子寄来他的大作让我修改。他十八岁,并且准备成为中国的托尔斯泰,我一不做二不休,一二三四五,列了十八条修改意见,狠狠心花了二角四分钱邮票给他寄回去,从此以后这位小伙子给我写了三年的情书,我就帮他修改了三年。第四年他到我打工的城市来找我,我们坐在马路边上探讨文学,这时一个骑自行车过路的裤兜里掉出了一包烟。他迅速冲上去,拾了来,递给我说,烟。烟当然归他。他也不推辞,揣进了口袋。 

      从此以后,他失去了让我修改情书的权利了,可能到了婚配的年龄,再谈这些虚的不够刺激了吧。他转而把情书改寄给他们那边的一位卖鞋子的姑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十来块钱的邮票,十来块钱的信纸换来了脸蛋红扑扑的老婆,难怪他写信对我说:人的付出与他的得到并不能扯平,有时付出十分汗水得不到一分的收获,有时却又相反,“我的爱妻对我非常崇拜”。

      他的话我表示赞同,他的婚姻我也表示祝福,像许多电影里的镜头,恭喜他,起码是在纸上。 

      少年时代的我在边模仿边写作的生活里,将书主观上分成了五大类:

      第一类像爷爷,古板、陈旧,注重章法、礼节和道德。爷爷们的书一般不是我情愿读的,读之原因是没有别的书读,它是惟一的读物。在爷爷的屉柜里、爸爸的床头,读的年代已早,十来岁开始的吧。后来我一看这样的书就头痛,在我的创作过程中,它时时跳出来,带着冷笑嘲弄我,让我对自己产生怀疑。

      第二类书像爸爸。你说他旧,他也有爱情;你说他新,他没有爱情的新的手段。他再旧,立场却不动摇。它的结局总是坏人死,好人活,姑娘有人爱。这类老师指定的要考试的读物,它从某种意义上阻碍扼杀了我放纵和大胆的思想。 

      第三类书像妈妈。她啰哩啰嗦,不厌其烦,要相夫教子,要勤奋好学,要学会做人,把男人的心理摸透。 

      第四类书像哥哥。像隔壁邻居的哥哥,他说我是流氓我怕谁,我要制造炸弹,我要做老大,我想说太阳从西边上来,我就要说太阳从西边上来。 

      还有一类书就像我自己。不专一要求别人专一,不上进假冒上进,不深沉故作深沉,不漂亮自夸漂亮,无病呻吟。我见到它的时候大吃一惊,天哪!这不是我自己吗?我的故事、我的语言、我的姿态、我的屁股和我的眼泪吗? 

      另有一类就不那么好形容了。它虎视眈眈盯着我,审视我,嘲笑我,挖掘我,教我害臊,帮我引路;它离我很远,它洞察一切。我小时候偷铅笔、来月经时胆战心惊;我偷看男生,它都知道但它不指名道姓;它给我留着面子,我不能对它反感。因此,我常常拜访它,听它的教诲、批评和嘲笑,好在它不发出声来。好吧,老实说吧,它就是《平凡的世界》。

      我十七岁的时候从广播里听到一位作家的名字,得知他妻离子散,重病缠身。我很想把麦子割完了就去找他,帮他洗衣服,为他蒸馒头,说我崇拜他。但最终麦子割了,要种棉花,棉花栽下去要学缝纫了,缝纫学完就想去打工,这事就耽误下来。有几次想鼓足勇气第二天动身,但没有路费也没有地址,还怕父母责骂。后来听说他死了,哭了几天,想想我写作的欲望,再想这个创造奇迹的人,一个博大无私的人,一个满腹文才的人,一个硕果累累的人,到最终落得贫病而死,还未来得及听听赞誉,尤其是听听我的表白呀,这让我抱恨终生。 

      我的宿舍是厂里的旧仓库改用的,除了十几张双层床,什么也没有。我由于是后来的,因此被分在靠门口的那张床的上铺,所以写东西就是一件难事。可是即使是分在下铺,也不能享受到那张写字台啊,那上面放满了姑娘们的碗、盘和镜子。于是,我到车间找了一张破损的板凳面,洗干净放到了自己的床上,然后坐下来,把那条没腿的板凳横在自己的腿上写字。我在下班后的深夜,在别人逛街、打牌、跳舞、玩乐的时候,趴在床上写那些认为能改变我命运的文字。那仍然是沿用少年时的做法——写乡愁、写困惑、写周围的一切、写挥之不去的痛苦。无名的焦虑总压迫着我,写东西是惟一可以让自己轻松的方式,否则,就产生罪恶感。我们活在无奈的现实当中,没有音乐、美酒、没有时髦、理解和自由,没有百分之百的快乐和希望。就是在这种极度喧闹的气氛下,在蚊子的叮咬中,在嘲弄和不信任的目光下,在疲乏的夜里,我把心中的感受用笔记下来。 

      当所写的东西越堆越高的时候,我想到了发表。我无数次把那些誊写得工工整整的文字,装在信封投进邮箱,无数次地期待邮递员给我带来好消息,可是好消息从来没有从邮差的手中光临。 

      冬天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向同屋的一位姐妹借了一套新衣服,抱着用大白纸写的所谓的小说、散文进了一家日报社。看门的大爷问我找谁,我说找管副刊的。大爷帮我打了个电话,然后他告诉我,管副刊的不在。他还让“管副刊的”办公室的人传话说,外面有人找,让那个“管副刊的”回来后下来一趟。于是我就坐在门卫处等,等到要下班时,终于有一个人进了门,他说他就是副刊部的。 

      他把我带进了他的办公室,问了一些问题,翻了翻我带来的稿子,然后从中挑选一些留了下来,说看后会给我答复。然后我就出了门。 

      我在出门的时候频频回头,我记得我父亲第一次从家里带些花生来看我,被我们工厂的门卫挡在门外,从早上六点等到八点还不让进,而那个寒冷的星期天的早上我在床上睡懒觉,起来后看到因在寒风中站得过久而脸色发僵的父亲时,我疯子般地冲进门卫室的情景,我的眼泪开始涌了出来。很多年后,我想起日报社那个看门的大爷让我见到了那位“管副刊的”编辑时,就充满了感激。 

      转年一个春天的中午,我记得这一天是一九九三年三月三日,我吃过饭回车间,发现一个办公室里围满了人。我刚一上楼,车间里的人全部朝我看,有的人喊出了声音。尽管来城市一年之久,我仍然听不懂常州的方言。我的心跳加快,我以为我做的衣服在哪个环节发生了错误。这样的事比较常见,因为每一批活的款式和做工都有所不同,操作起来,也有区别,一旦发现工序有误,不仅要返工,而且要罚款。我紧张极了,傻呆呆地希望有人来告诉我,我在哪个环节犯了错误。终于,我们的车间主任用不熟练的普通话告诉我说,报纸上有你的文章。我赶紧冲过去,我看到那张日报上加有“编者按”的散文《慈父的女儿》登在头条。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变成了铅字,印在了报纸上。 

      车间里仅有的一张报纸,从一工段传到四工段,从中午传到晚上,已经破烂不堪。我被来自全国各地的同龄女孩围着,她们用热烈而羡慕的眼睛看着我,似乎也看到了她们自己的希望。 

    6、妇产科主任的慈悲

      天气很好,或者天气阴霾,都不能阻止妇产科主任看报的习惯,妇产科主任除了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外,在文学界也是德高望重。报上的一篇文章使她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她父亲开过纱厂,在当地也算显贵,因而她有机会深造,因而有较好的职业及颇丰的收入。虽然下过乡,支过边,品味过生活的起落,可是生活曾有过的挫折或者岁月的磨炼,没能将她的慈善的本质泯灭。反而使她对社会多了一份达观和慈悲,我就是她慈悲的最佳见证。 

      也许是《慈父的女儿》中的描述,勾起了她心中的思父情结,她不免多看几眼编者按,编者按里介绍这个作者是个打工妹,十八岁的外乡人,妇产科主任一念之间,动了恻隐之心。 

      她通过报社打电话到厂里,要我去一趟。 

      那个晚上,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穿过大半个城市的喧嚣,敲开了那扇真正属于城市的门。那门里果然是我期望看到的那样,女主人衣着华贵,戴金边眼镜,谈吐文雅。快六十岁的年龄,还有着白皙的皮肤,端来我没有见识过的点心,精致的茶杯。我小心翼翼接好,生怕笨拙的手将它攥裂。落座时,柔软的沙发对屁股轻柔地爱抚,仿佛劝其不必紧张,放松一下。先生也很儒雅,弹了钢琴,唱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没见过城市的气派,没见过真正的上等人。在城市生活一年多,也不过是在城市的肛门边转了几个圈。那天晚上我激动万分,亲眼目睹城市的姿态,我激动得面红耳赤,尽管我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但是我意识到对于我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外乡姑娘来说,这种接见出于慈悲和欣赏。于是尽量毕恭毕敬、渲染贫穷、渲染勤奋,隐藏着背叛祖宗的念头,说到动情之处,鼻子发酸。那时我多土啊,当然这种土,在某些时候帮了我的大忙,它让我显出淳朴、厚道,深得信任。 

      临行之时,已是星光灿烂,从未见过的爽朗的夜。妇产科主任从走廊上拖出来一辆旧自行车,让我骑回去,我飞快地行舞街头,感到前途一片光明。

      因为妇产科主任乐善好施的本性,因为妇产科主任一句不读书太可惜的叹息,因为妇产科主任决意对我塑造的信心,从此以后我骑着自行车拜访的次数越来越多。一旦梦想蠢蠢欲动,自信飞扬,人的脸皮厚一点也就自然而然。我尽挑我自己爱吃的东西给她买,两个月工资算什么。我太了解我父亲,肯定站在我同一立场,写封信告诉他我遇上的好事,走上千里路赶来道谢也不会让他皱一下眉。妇产科主任不稀罕我的礼物,却稀罕我的诚意,“施人滴水回报涌泉的故事”源远流传。妇产科主任的慈悲萌发,在我眼里她就是带着眼镜的观音菩萨,让我诚意膜拜。 

      尽管一踏进那道门槛,我必须先洗一次脚,换两双新袜子,刷三次牙,鼓五番勇气,除了只有初中毕业的文化水平,我还欠缺对城市人个性的了解,我很想表现得更好一些,让人瞧得起一些,所以我屏着气,忍受着我不习惯闻的香水味,说一些装腔作势的话,渲染着自己的艰辛。我大放厥词,我把虚伪当作追求理想的手段,这个念头会让我变得豪迈,出了大门我就长长吁气,让夜风怜悯地给自己爱抚。虽然不管我怎样努力,在阅历丰富的妇产科主任面前,都是拙劣的小把戏,这只能使我以更快的速度暴露着自己。但这妨碍不了我的攀附的决心。 

      我的拙劣的小小的险恶没有遭来抛弃的命运,妇产科主任面对这株长满旁枝的树苗,没有连根铲除,而是准备用自己的热情来修理。 

      这就是我在城市生活中的命运的转折点。 

      妇产科主任很快将我的作用发挥到我打工的厂里,她请厂长给我调换了宿舍,只要她一个电话,我可以随时从缝纫机上下来,到她家改善伙食,或是聆听教诲。她常常用凛然的、不可违背的眼神纠正我的言行举止,当然这常常使我难堪不快,但我似乎又是演戏的天才,恰如其分地表现笨拙,好让她有题材,包括交给她的文章,留一些偏见或不成熟的见解,让她有发挥的余地。她常常是站着对我说话,而我则坐着。她是那种讲话必须借助手势和工具的人,一支钢笔,一本书,甚至抹布在手,都对她的言语有所提高。 

      “你必须脱下这身牛仔,女孩子应该斯斯文文的。”我正想说点什么,她立刻严厉地阻止我,“别辩驳,你只有二十岁,眼下我对你负有一点责任,我将让你从体力劳动的境地摆脱出来,修正是艰难的,但你以后会明白我的苦心。” 

      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感激她,在我看来,修正是抽象的,而管束却是具体的,她高估了我的承受能力,以为我的心灵跟肩膀一样厚实,又以为我只要懂得良苦用心就能按她的意图行事,可是她忽略了我那因为自卑而过分扩张的自尊和乡下人的敏感。我一方面感激她,而另一方面变得非常害怕见她。 

      但是不管怎样,她拿着我的文章四处奔波,号召社会关心有上进心的外来人员。市文联主席也召见了我,我所在的服装厂附近的一所大学里的院长最先被我的身世感动,然后又被我的文章感动,于是同意破格录取。然后我所在的服装厂也答应出资助学。虽然领导层的意见不一,可是年轻的厂长终于力排众异,拍了板。

      此后,我的信心大增,我的文章也频频见诸报端。凭借这些,我终于在一九九三年九月,顺利地进入了本市的一所高校。妇产科主任的慈悲使我的人生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车间里有一个男孩,做得一手细活,是二工段的顶梁柱。像我这样的女孩子,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做不好工作是不奇怪的。好在他天生好心肠,做完了自己的就加班加点地帮我。偶尔他有一天实在有事先走,走到门口,我就会急切地喊他。他就会叹一口气,折回来,而我当然不会先走,用记账的本子写文章。在成全我的理想上面,他是帮了大忙,难怪后来一直有人开我们的玩笑,哥唉,哥唉,早就好起来了。事实呢,我对做精细活的男人根本不感兴趣,甚至厌恶,枉费了他数万米的长线,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就不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但后来,妇产科主任坚定地说:我早料定我不会走眼。

      我在她的信赖中备感羞愧。但是,羞愧也没有阻止我接受教育的决心。 

      妇产科主任一步步将我从打工的车间转移到了教育学院的课堂。 

      当得知我能上大学,就像打了一针兴奋剂,我整个生命的活力似乎都因为兴奋而调动起来了,一种对新生活的热情使我面部表情焕然一新。我唱着歌干活,生冷的食堂饭菜也不能使我抱怨,要加班就加班吧,以后想加反而没机会呢。 

      因此,我常常微笑,微笑使我看上去既妩媚又健康,走起路来轻轻飘飘,很自在,也很放松。 

      我梦游般地进了高等学校的中文系的课堂。大学校园坐落在与服装厂同一条街道的小巷子里,楼房是同样式样的楼房,可是它顽强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深刻,因为它是我心中的福地,它默不作声,它闪闪发光。菁菁校园,莘莘学子,那幽静的剥落石灰的房子,那古董一样穿中山装的教授,那宽大的足球场,连食堂卖饭的姑娘都文质彬彬。 

      第一次坐进课堂时,我恍然若梦,就像一只干巴巴的海绵使劲而贪婪地吸食着讲师的声音和黑板上的字。而我的同学们度过了长长的黑色七月,对于他们来说,这已是天堂的顶部。他们在操场上、在娱乐室、在学校的小丛林里或是在校门口的小吃店里跳跃或者微笑。只有我,傻乎乎地坐在课堂的教室里。不久,也就是开学后的第二个月的一个下午,我就由于学习疲劳过度,加上营养不良,晕倒在课堂上。同学们七手八脚地把我搬上了三轮车送进医院,我们的班长和生活委员一个骑,一个在后面推。到了医院,一个去挂号,一个去找地方停车,他们让我在门口等一会儿。我想,完了,马上要交住院押金了!可是我的口袋里只有十几块钱。我一不做二不休,支撑着爬起来,躲到了柱子后面。一会儿,我迷迷糊糊地看见我的周围围满了人,原来我已经倒在了地上。我的同学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我为什么没倒在原来扶我坐下的台阶上,而是倒在柱子后面。没有人来问我要住院押金。我在医院住了五天,我的脸色恢复得很快,所有的化验结果表明,我只是贫血和营养不良。我每天都在考虑要不要写信给我的爸爸,还是再去卖一回血。 

      我写了一封信给我的爸爸,让我的同学帮我寄出去,可是到今天他都没有收到,也没有见到电影里或书本里出现的医生催讨医药费的情形。我的同学们轮换来看我,我不敢看他们的脸,我知道我不是他们真正的同学,无论在生活环境和入学条件上,我们都有很大的差距。但他们小心地照顾着我的身体和我的自尊。直到我能走路时,自己跑到医生那里打听费用的事,他们只笼统地告诉我已经有人交了。我去问我的同学,也只知道交了。出院以后,我仍然不敢看他们的脸,我不知道我欠谁的,我也不想知道具体欠谁的,我想我要感谢的人实在太多,这反而让我从来没有说出“谢谢”这两个字。

      另一个使我不能融入这个环境的原因是我刚刚从服装厂出来,服装厂的工作环境不是我的同学们可以想像得出来的。每天在轰隆隆的机器的运作中工作,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要提高嗓门喊,久而久之,我们说话就习惯提高音量,我们自己听不见,就误以为所有的人也听不见。初进学校不久的一次上课,老师喊我回答问题,我站起来,本能地用服装厂的声音说:老师,我不会。

      顿时,课堂上发出女生们的一声集体惊呼,她们以为我要和谁吵架,当所有的目光朝我射来时,我才意识到我在课堂上投了一枚炸弹。尽管我刻意降低自己说话的音量,我仍然用了近一年的时间调整,这一段经历造成了我和同学之间一道明显的障碍。

      在服装厂和我相处的姑娘们大多数没有什么文化,所以我们之间说话一向都是直来直去,很少刻意含蓄的,为此我有意牺牲了诗人的语气,是为了不让大家觉得我难以相处或高人一等。当然我自己本来也就是一个没有心思的人。可是到了大学,当大家都含糊其辞地说话时,别人都能听出里面的真谛,只有我,怎么也分不清哪一句是客气,哪一句是真情实意。

      一个学期下来,所有的教师的教学方式都接触以后,空气似乎也变得污浊起来,单调而枯燥的讲课使人昏昏欲睡。教学的方式、黑板的高低、讲台的大小跟我的小学、中学的那些地方几乎如出一辙,但这并不妨碍我把多年前的戏重演一番。工工整整的笔记,按各个教师不同,要求把文章或肢解,或背熟,或发挥,或编撰结局,就像那倒霉的阿Q,我们揣摸他每一个动作,把他的形象一点一点刻在黑板上,模仿研究,麻木的阿Q受得了,并且还为被抬举而受宠若惊呢,但我们却实在受不了。然而我不会,肯定不会发出异样的声音,逃课,不参与等等之类的事。相反,我表现积极,踊跃发言。大学头一年,我仍旧两耳不闻窗外事。为了能使自己脱胎换骨,几乎是卧薪尝胆,除了白天几节课,我整个业余时间都泡在图书馆,我知道知识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对图书馆的迷恋越多就跟这个新的集体联系越少,我几乎跟外边的世界彻底疏远,我是充实的但又是孤独的,我的同学们大多对我表现出冷淡和生疏,当然有时他们也表露出敬佩,但这种敬佩却又带有明显的距离。

      这曾使我陷入更深的自卑。我服装厂的同事来看我,一方面让我亲切、高兴;另一方面又使我加倍地自卑。因为我和她们亲热而自卑,又因为自卑而鄙视自己,你瞧,我自己多忘本呀!

      我的神经常常承受不住持续的阴影,装满思想——自己和别人的思想而过于疲倦,同时,沉闷的清贫的环境和饮食都使我觉得乏力。但那些形态各异的教授和讲师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教现代文学的老师一到教室,闭着眼睛就讲,自得其乐,下边学生溜号也好,交头接耳也好,看武侠小说也好,哪怕男女生摸摸手接个吻他都会全然不知。 

      教西方文学的是个绝对的文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若有哪位学生以为可以像对伍教授那样做小动作,他一支粉笔头飞过去,不偏不倚,叫你头上长包。 

      语法老师就过于锋芒了,比较不适合那里的格调,倒与我相当投机。他从不因我衣着破旧,举止的木讷轻视我。相反,格外喜欢和我交流,那种师生之间的交谈别具一番滋味。 

      大学生活,为我后来从事创作做了必要的准备,即便那些书在服装厂的集体宿舍也能读下来,但感觉和效果不能同日而语。就像同样是水果蔬菜,做法不一,营养也就大不一样。 

      当我用这种眼光看我的姐妹们梦寐以求的地方时,我知道我的生活和我的思想注定已经脱离了原有的轨迹,我看到了许多不能理解的现象,也看到了自己无根的本质。

      素昧平生的妇产科主任为我铺好了从服装厂到大学校门的路,为此,我终生对她心怀感激。 

    7、跌进梦的陷阱

      尽管我们作为打工妹谈论秦琼会用一些相当不屑的口气,但是我们想拥有城市的决心是同等的,对城市生活的渴望是相当的。所以我在不经意间举着爱情的旗帜步了她的后尘。 

      距离进城九百多天后,进了大学的校门。人变得斯文了,会用华丽的词句了。诸如“维廉-麦斯特的漫游时代”的书,也读顺口了,衣服也穿得有点得体了,第一次进澡堂子的羞涩也无影无踪了。相反,我了解了自己硕大丰满的乳房实在是值得骄傲的资本——除了才华之外的资本,而不应该是自卑的理由。这些促使我各方面的信心都有所增大,我经常给崇拜我的读者回信,表面上探讨文学、人生、做人的哲学,实际上在寻找爱情的踪迹,只不过不敢承认罢了。

      我认识那个被我当成初恋情人的男人是在进城的第一年。他姓吴,有着浓密的黑发,纯朴略带腼腆的脸以及修长的腿,最关键的是他有个豪华气派的家,而且他的妹妹正好是我在服装厂的好朋友。在结识妇产科主任之前我对城市惟一具体的概念就是他的家。上大学之前,我经常和他的妹妹结伴逛街,她的家离厂并不远,我每一次到她家,都被豪华气派的大房子和室内精致的装修所震撼,同时震住我的还有他和他的未婚妻,一对绝顶般配的佳人,阳刚有致的男人,温柔玲珑的女子,坐在沙发上喃喃细语。我经常去他家,碰到这样的情景却只有一次。可是这一次却让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坐在豪华气派、温暖温馨的大房子里和心爱的男人喃喃细语,几年前我就种下了这个梦,一不小心撞见了这个梦。那时我还很穷,没有力量对他喊出来说:“你怎么是别人的现实?”这一次接近梦的现实,让我忘乎所以,一个人要是忘乎所以,不自量力,受到戏弄就在所难免了,哪怕现实的状况好像是打着爱情或别的什么幌子进入生活。吴就是对我行使掠夺的第一人,如同一道美丽的风景。但那不是美丽的风景,仅仅是一出闹剧的开始。 

      上大二的秋天,经历了身份、地位大变革后的一天,我在火车站第二次偶然遇到了他。直到那时我对他仍旧一无所知,因为心虚或者因为心痛,我从未向他妹妹打听过他。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如几年来的瞎逛的习惯,在马路上游荡。我偶然一抬头,他正朝我微微地笑。我的心猛地狂跳了起来,我想我和我的梦相遇了,我的脸在一秒钟内变得通红。我把他请到了我的宿舍,请他看我的作品、课程表、地摊上买的书,想竭力让他忘掉打工时代的我和打工妹的痕迹。听他如醉如痴的惊叹,我看到了自己的优势。其实在他的惊叹中,暴露了白茫茫一片的内在,财富和精致也只是他的表象,可惜当时我不知晓,真正知晓的时候,我们之间已经是一片狼藉。 

      当时只顾沉湎于幻想之中的我,却不料他冷不防就从背后搂过来。可怜我心中沾沾自喜,脸上装出羞涩,这么容易就吸引了梦中的男人,却不晓得此时自己就是条主动上钩的鱼。对于猫而言,河里的鱼、海里的鱼、阴沟里的鱼不外乎是一条鱼,只管品尝就是,哪顾得了鱼的心思。 

      在男人强大的臂膀中,窗外的天一点点黑了下来,终于他放开了我,要带我去吃饭。我说吃吃面就可以了,他说瞧你说的。他选了一家中档的餐厅的包厢,服务员进来请点菜,他把菜单递给我,我赶紧推开,在这样的场合,我是非常不自在的。在此之前,我只吃过面馆、快餐馆,吃过大排档,确实也有一两次坐在这样的有音乐、红地毯的饭店,那是学校组织去镇江、无锡、华西村旅游时沾的光,但那无非是同学老师偶尔的一聚,又都是公家的钱,人又多,大家热热闹闹将我的一丝难堪遮掩掉了。但这次不同,我一个人没遮没拦,又不好意思多说话,所以一举手一迈步都显得特别惹眼,连心跳的声音都听得见。 

      服务员一盘又一盘地上菜。红烧鲫鱼、糖醋排骨、一鸭三吃——现在我才知道那道菜叫“一鸭三吃”。当时我不知道,我以为那些都是我所缺少的营养,我知道这同时意味着昂贵,虽然不用我付钱,也实在让我心疼。服务员上完菜,他便问:“完了吗?” 

      “完了。” 

      “那没什么事了。”

      “噢。” 

      服务员马上返身把门带起来,这是一个四壁封闭的小包房,两张沙发椅,一张长形台子,贴了精致的墙纸,偏偏在它们之间的长桌旁的墙上挂了一副男女搂抱图,男人的一只手伸向女人的胸前,而女人满脸陶醉的表情更显得格外暧昧,我一眼望去,便不敢望第二次,那幅画下的一盘菜也不敢去尝。 

      随着服务员关门声一落,他便从对面坐过来,大动感情地搂住我,吻遍我的脸,还吻了我的耳朵、脖子。我大为震惊,又感到脑晕,一时间觉得自己置身于电影之中。 

      一刹那,我被他的激情感染,又为他的吻而迷惑,竟情不自禁地用双手攀住了他的脖子,但马上我便清醒下来,又想到了身处陌生的环境,不觉又感到恐怖。这种交织的感觉让我神情格外狼狈。初吻和初恋就这样开了头,很多美好的设想就这么毁在了充满油烟的地方。多少少女们无一例外地将自己的初恋和初吻都安排在干净、充满神秘气息或者高雅的舞会上吧,可是她们中的很多人肯定也和我一样,在男人的嘴唇亲过来的时候,想到的是盘子里的菜凉了吧。 

      从那以后,我就收拾不起我的心了,这个想征服城市的女孩子误以为这个男人的微笑和身影就是城市的象征,这种设想使我深陷其中,以至于理不出头绪,这事给了我太大的震撼。我常常身不由己走进回忆,回忆那激情爆发的场景,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接触男人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激情和生活感受。 

      但我确定喜欢他,他有迷人的眼睛,消瘦的颀长的体形,这一直让人感到亲切,仿佛从少年时代开始,这样一种形象就印在脑海里,成了一种向往,一种期待。 

      但他是什么样的性格,他有什么样的内在,他有没有真情,爱我哪里呢?爱上一无所知的男人,我心乱如麻,“爱”这个字扰乱了我的正常思绪,我深陷其中,不知如何继续。但是导演不是我,无论我在思考,还是在判断,事情早已到了我不能控制的局面了。这个男人用爱人的眼睛看我,用男人的目光欣赏我,用成熟的姿态享用我,从头到尾,我都是恍恍惚惚的,这种所谓的浪漫爱情带着如此致命的绝望——并非绝望他的家庭,在我看来,家庭不足以扼杀真正的爱情,真正让我绝望的是这个男人根本没有对家庭不满的意思。我的困惑在于,一个人能否同时爱上两个人?我不在乎充当第三者的角色,我在乎的是只被男人当成感官上的野味来享用。在我还不了解自己是否能容忍不忠男人的爱时,我却偏偏导致了一个不忠的局面。如果我的爱情就是从别人的婚姻里漏下来的一点水分的话,这肯定不是我的理想了。这样的局面也许会让人自然想到这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接受他一分钱的馈赠,他显赫的家业对我毫无吸引力,我所关注的是“你爱我吗?” 

      他几乎每个星期天的早上都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口,我们学校的宿舍一到周末就空了,这也是我的理智丧失的重要原因。我是本校惟一的外省人,我无家可回,我的同学在第一年还喜欢带我各处去做客,可是每所大学的共通之处在于:周末是情侣的节日,而且像我这样一个背负名声的小姑娘根本不可能和我有着简单历程的同学有多少共通之处。我是骨子里散发出孤独的姑娘,和他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爱,他的品德不符合我的爱情原则;我不爱,我们却营造了实实在在的男女关系。” 

      虽然我想努力摆脱这些纠缠不清的东西,但做不到。他一站在我的面前,我就会丧失所有的理念;而他一旦离去,所有的关系就会像剥脱了石灰的旧房子一样斑斑点点,毫无美感,再雄壮的男人一旦只露出他的躯体,他就基本上一分不值。一股无名的怨恨和厌恶情绪占据了我的心,一种飘忽不定的状态,这种状态让人厌倦甚至绝望。 

      就像一块石头,虽然明明只是一块石头,可是你要是天真地以为那可能是一块美玉,你肯定舍不得放手。自责够了就等待。他出现的一刹那,就估摸着自己魅力无穷,于是我像小燕子一样扑过去。女人若从什么人身上尝到了什么甜头,便要想法子回报。像我,孤独的女子,能从城里女人那里抢来她的丈夫,被他爱不释手,说明自己也有足够的魅力,若不把自己奉献出来,就不叫真正的爱情了,为了表示这是真正的爱情,我表现得比狼还要狂热,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扔进了已婚男人的陷阱。可是那些靠肉体为生的女人们抢来的何止是人家的丈夫,还尽是身份显赫的贵人呢!按我的逻辑,我荣幸得要倒贴了,所以这终究只是我的耻辱。 

      这便是我的爱情,一开始像轻喜剧,后来就成了悲剧。我这外乡学子的单调的周末从此热闹起来。我从周一到周五,都在做迎接周末的准备,然后到那格外短暂的两天,把来不及说的话变成一些拿手的文字,塞进信封,往往这边他人到了,那边也收到了信——还有两封在路上呢。一见面,他就迫不及待地索要底稿,可我没有,趴到桌上再写一封吧,让他欣赏,看他迷恋的姿态,这是爱情的程序,以上是轻喜剧。 

      悲剧的到来理所当然,在他偶尔一次爽约中,我品尝到了漫无边际的空虚和失望。我猛然才想起他豪华的家,娇小的妻子和不到三岁的儿子,我的心被痛苦吞噬着,被嫉妒煎熬着,道德也来挤眉弄眼,就像绳子一样缠住我。忠贞就是爱,没有忠贞的爱,这是否是爱?他是玩弄还是爱?这些疑问像蛇一样的纠缠着我,从梦里直到清晨;在阶梯课堂里;在唐吉诃德的日记里;在饭厅的价格表上;在男生的篮球场上。 

      我渐渐消瘦,包括两只丰满的兔子也垂下了,有气无力。我去汇报学习情况,妇产科主任用鹰一样的眼睛盯着我说,孩子你堕落了,你学习退步,无精打采,不求上进,你要把你的前程毁了。 

      虽然这是她一贯的口气,但是今非昔比,我不能容忍那盛气凌人的腔调来否定我纯真的爱情。 

      我想将爱情进行到底。是的,他见不得光,但我没有犯罪,我的家教告诉我,偷啊,抢啊,杀人放火是可恶的,至于爱情,我的父母是个外行,没领略个中滋味,我是新时代的大学生而不是打工妹,我要忘记这一点,忘记这一点,我的爱情便和时代彻底吻合。至此,我的父亲母亲已从台前退到了幕后。 

      退到了幕后的他们还是我的父亲母亲,譬如铁饭碗,譬如嫁给城里人,都是父母亲对我的坚决要求,我成功的今天和失败的今天,无一不和此有关,我逃不掉他们的操纵。 

      譬如工作对我的牵制,或者我对有妇之夫的牵制。但是这种牵制是没有用的,比我这种女人更强大的男人的本性已经决定了我的头破血流。 

      每次当他要走的时候,我的神经就会高度紧张。 

      “什么时候再来? 

      “不一定。” 

      “下星期不来吗? 

      “不一定,如果我不能来,你就跟别人一道去玩。” 

      说得轻松,事实上从他要走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期盼、等待。他看出我的不满,走上来,心不在焉地抚摸我。我把他的手挡开了,我们的情况大致如此,往往在不快中收场。 

      每当这种时刻,我就不做声地盯着他,盯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和那张懂得适时沉默,用沉默揪住我心的嘴。 

      “不准走。” 

      “你真是胡闹。”

      “嫌弃啦! 

      他开始表现烦躁的样子。 

      “别装,你讨厌了,是吧?” 

      到这时,他就会出现一种目光,做一些手势,好像极度痛苦,但到了下星期,他又会来接受这种审判。 

      每次见面惟一使我痛快的,让忧郁的内心愁闷扫光的便是此刻。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你还想维持多久? 

      “什么话?”当他这样敷衍时,我便想到了“玩弄”这个词,真正感受到而不是因为妒忌而说的这个词。 

      “一切随你高兴。下星期,如果还找到借口,如果你老婆想回娘家,如果我不让你带我出去玩,如果你正好空虚,否则就不会有我。” 

      “这没有办法,我是有家庭的。” 

      “那你就不要来找我。”恫吓是没有用的,分手似乎是我惟一的杀手锏,但我发现这个杀手锏的作用越来越小。我再也不能从他脸上看出真正的痛苦来了,一种听多了听惯了的麻木浮出来,仅仅一分钟,我便及时捕捉到,因而总受到了更大的伤害和耻辱。 

      “我不能一直这样不明不白,我也有尊严,每个星期的六天我也希望和你在一起,难道你不知我吗?我不够爱你吗?” 

      他开始收拾,准备离去。持续很久的游戏规则是:让我发泄完毕,他说上一些让我感动的话。但这一回,他似乎不再愿意解除我的妒忌和不平。 

      “够了吗?我该走了。” 

      于是他走,随该走的时间一起走,不管戏有没有散场,情人有没有得到安慰。 

      那不是一般的情人。 

      那是一颗火热的心啊,除你之外无思无想,深陷其中,不能放开的女子的心啊!一次又一次的伤害我,践踏我,再说些模棱两可的话。 

      但他及时掩饰了他的内疚,他经常给我买东西,因为我太贫穷,每一样东西似乎都是我需要的。但我知道,这无非是想减轻他的内疚,内疚至少说明爱情存在的基础,我不要物质的给予,我要长久的厮守。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愿望,当然免不了伤心和绝望,乃至产生被人愚弄的耻辱感。 

      我用眼泪作矛,情诗作剑,频频进攻,他招架不住,只得赶来,然后任我真盘实碗的敲打,用多情的眼神盯着他。他不反抗,不做声,愿承受一切。我一阵儿心软,又投入他的怀抱,重复上上个周末的情节,然后挥泪而去。 

      他一去,又是两星期不露面,承诺化成了风,甜言变成了棉花糖,越想越虚,越想越痛,叫人七窍不通,五官错位。 

      于是逼问,争吵,嘶喊,直到浑身乏力为止。 

      那时的我,就像一个贪恋超市百货架上玩具的孩子,你越不给我,我越哭闹得凶,一旦得了手,说不定只会随手扔掉。我揪住情人的手,仿佛迈进了城市的门。在我看来,那么精致的男人代表着——事隔多年以后,我终于承认,我攥住的不是一所城市的门把手,而是耻辱柱上的铁链。世上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自己到达想要去的地方,可是利用灵魂作为交通工具,不仅到达不了要去的地方,反而会越走越远。 

      确切地说,当时我是个饿着肚子的孩子,他就是那引人垂涎的美食,我岂能放过。对他的迷恋使我无暇旁顾,这迷恋似符咒,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姑娘,过于致命。满心忧郁,从脸上一览无余,使过来人一眼看透。动不动就戳着脊梁笑我“骚”。就像大环境下不和谐的音符,一跳出来就得变调。 

      到了下最后通牒的时候了:“如果你没有接受我的贞操,你不来也好,我最多赔些信纸和邮票也无妨。你接受了我的爱,你就不能去得这么爽快,所以我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如果一个星期你不下决心,我就离开你。”离开我正是他的决心,所以他马上成全了我。他惟一一次给我回了信,我由于激动,展开时不住地颤抖: 

      “亲爱的,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你的决心让人肝肠寸断,但我无可奈何。我的丈人曾在我创业时,资助过十几万,这笔债我偿还不起。还有我懂事的儿子,我不忍心伤害他,所以我只有尊重你的意见。我知道放弃你是我的损失,你那么有才华,我欣赏你,让我们来世做夫妻吧!” 

      我于是醒过来,想想自己爱的由头,城市的大门没打开,迷人的风景没看到,带着一身泥巴回来。 

      我们轰轰烈烈地开始,就像精心穿着最美的衣裳,去排两个小时的队,看一部仰慕已久的片子,刚刚坐下,男女主角才上场,“唿”的一声就停电,叫人心里不是滋味。我就是这个看电影的观众——惟一的观众,我准备了纤弱的心、澎湃的热情和抹泪的手帕,准备好好爱一场,他却转身就走,剩下我痴痴呆呆站在原地。 

      我认为我失恋了,被骗了,爱情毁了,我吃大亏了,真想一死了之。我花了半年才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我变得聪明了,我意识到是我自己将他从我的怀里推开,然后我将恨化作智慧,表示理解他的处境,爱心不变愿作配角,他自然乐不可支,然后我用智慧换来了一笔不少的金钱,温柔地说:当你有空再见。然后我用金钱包裹受伤的心灵,撕毁了所有和他的通信。

      一段闪亮的爱情落下了帷幕,基本按我的意图——当然更是他的。 

      我开始跳舞。顺便忘记失恋的忧伤。 

      噢,那是个跳舞的好年头,大家对跳舞都很有热情。如果说秦琼赶的是跳舞的时髦,那么我就进入了跳舞的高潮时代。 

      我学会了跳舞,学业将尽资格已老,爱过痛过,应该跳舞。趁着下午没有课,我和食堂事务长的女儿双双进舞场。事务长的女儿没有我娇,也没有我媚,更没有我有钱,所以我说哪一家就哪一家,郁金香就郁金香,希尔顿就希尔顿,去什么地方,穿什么衣裳,用什么口红都得听我的。

      跳舞场真是奇怪啊,它把光明堵在门外,它让人与人窃窃私语。它让陌生的公然拥抱,它让拥抱的敞开心房,它让敞开心房的又敞开衣裳,还让敞开衣裳的高声吟唱。我是其中的一员,我希望我是其中的一员,却又被晾在一旁。好心的姑娘跳完了贴面舞,让舞伴怜悯怜悯我。我不拒绝怜悯,我喜欢他宽大的肩膀,至于他的长相嘛,没有鹰一般的目光,别想看清。我没有鹰般的目光,所以我看不清。我宁愿看不清,他的手从背上转移到腰上,又从腰上移到胸上。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柔情,我哭都无力,哪有力气抵挡。他的腰弓下来,他的嘴巴从我的头上移到我的嘴上,然后到颈上,然后到胸上和手会师。人人都顺从地按照那个音乐的引导和节拍摆动着,人人仰着头,陶醉在欢快的乐曲声中,仿佛忘却了自己,忘却了时间,忘却了周围的一切。 

      人们彼此了解,大家都随着激烈的乐曲旋律在扭动。女人能感受到男人的贪婪的呼吸,恨不得把他搂进心窝里,在这温柔的飘飘若仙的情感中,每个人都接触着充满着欲念的身体,却在热烈诱人的气氛中任人摆布,不管时空是否存在。没有人看得见,没有人说教。 

      然后音乐停了。

      我们再换一家,换一个舞伴,换一种舞曲。妙曼的音乐中享受妙曼的轻浮。我不讨厌妙曼的音乐,它不教我思考,没有疼痛和欺骗,它将我从被弃的苦海带到极乐世界,它能止住我的苦水的流淌,洗净我的思想,告诫我忘掉忧伤,尽情享受生活的阳光——人造的阳光,转瞬即逝的阳光。

      跳舞场一片昏暗,我却看到了本来的自己。我并不是突然从乡村的正派、从严肃的风俗一下子堕落到精神萎靡、亵渎祖宗、伤风败俗的地步的,这恰恰说明,我带来的就是不安分的血,只是没机会招摇罢了。

      世事难料,带去跳舞的姑娘肚子大了,就出嫁。我不奇怪,但很失望,她嫁的是老头,不是白马王子,他不去跳舞场,也反对跳舞场。他的头发白了染黑,染黑了又白,他嘴巴下垂,眼皮也下垂,但他有权爱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下垂的女人,因为他有车子、票子、房子。一句话,他有跳舞姑娘爱的很多“子”。一换三,皆大欢喜。 

    8、 洗心革面去报恩

      我到这个城市的第四个年头,妇产科主任替我在报纸上敲锣打鼓地宣扬:我有打工妹的本色,从哪儿来,再回哪儿去,我愿意和我的姐妹同胞们一起,从基层做起。而我对于年轻的厂长资助我的学费一事也是耿耿于怀,早就想找个报答的机会,于是我从学校里把被子直接又搬到了服装厂的宿舍。虽然我知道当年资助我的厂长已经调离,工厂也由原先的国营变成了后来的中日合资。我还是洗心革面去上班,而且还抓紧时间学了日语。

      工厂领导让我到车间实习一年,然后再考虑调到宣传科或质量检验科。

      我第一天到车间时,发现仅仅两年多的时间,我工作过的车间除了几位本地的正式工之外,外来工几乎全都是陌生的面孔。三年前和我一起工作、一起欢笑、一起幻想的姑娘们回家的回家,嫁人的嫁人,更多的是跳槽进了新的工资高、活儿轻松的地方。不过即使是新来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我这个被工厂送去读大学的打工妹。在我的身上,厂里是做足了文章。

      那些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的姑娘们把我团团围住,一方面用嫉妒的目光看我,另一方面把我说成是“鸡窝里飞出去的金凤凰”。她们理所当然认为我是可以和车间主任抗衡的能人。当然车间主任早已不是三年前的那个,厂房也已经全部翻了新,进车间可不能像当年那样穿鞋子了。电动缝纫机也更新了,可是工厂对待姑娘们的方式,只会比早先有过之而无不及。姑娘们永远都在重复着一如我们当年的牢骚,譬如工段长太凶啊,工资太低啊,宿舍里连个电视机都没有啊之类的不满。

      我看着这一张张疲倦不堪的脸,想起了自己那些刻骨铭心的岁月。为了让她们知道我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色,我去为大家争取福利。我在回到工厂的第五天就洋洋洒洒写了二万字的进言书,主要是针对外来工的生活环境过差、工作强度过大、加班时间过长而待遇又太低等等情况如何改善而制定的。没想到进言书引起了相当大的麻烦。原来在我念书期间,工厂已经由原来的国营性质变成了中日合资企业。我并没有资格了解换成合资企业后的经营状况是好是坏,我只知道我们的工资仍然是那么低,我们的工作量仍然是那么大,姑娘们委屈的泪依然是那么多!

      我交给工会主席的进言书很快就到了参与管理的日方经理手中,那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太婆,听翻译译出了我的报告后,便让秘书把我叫到了办公室。虽然我学了将近一年的日语,可是面对那种用歇斯底里的语调发出来的日语,我还是像个白痴一样愣在那里。

      虽然我知道任何单位里温顺的绵羊比有威胁的有思想者要多得多,可是我仍然在踏进那里的第一步就丧失了利用自己的身份受宠的机会。以至到后来,我父母要求我给经理赔不是,说说好话,表示改过自新,尽管我也那么做了,可是印在他们头脑中的永远是我那要求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报告,甚至我去拍马屁,他们也误以为我去讨公道。事实上我哪有那样的胆量和魄力啊!那小小的失败就已经让我无地自容了。我终究不是电影里那外来工的领袖,我最多是个自私而虚荣的姑娘罢了。我为我的姐妹们做的事也仅限于此,因此只要我去参加厂里的一些什么会,我的姐妹们就说我已经当了叛徒。

      另一方面呢,尽管厂里的某些会议我还是会参加,可是我明显感到来自主席台上那些戒备的目光。

      当然前途彻底的丧失还是由于另外一件事。

      由于订单太多,加上到了年关,很多来自四川、湖南、安徽和河南等地的工人都要回家乡过年。在这一点上,谁也不能阻止我们,工资不能,奖金不能,甚至连开除都吓不倒我们。因此剩下的人日子就不好过了,最后一个月几乎是天天连续加班,每天都是到夜里十一点钟。有一个来自苏北的叫陆红的小姑娘终于晕倒在厕所里。那天晚上九点多钟,我们正在加班,突然二工段的工段长进厕所找陆红,她说哪有上厕所上了二十分钟的怪事,莫不是掉进厕所里去了。

      可是一分钟不到,就见她惊慌地跑出来,说那个女孩果然倒在厕所里。于是整个车间马上乱了起来,大家全往厕所涌,七手八脚把那个面无血色、不省人事、满身腥味的女孩子抬出来,办公室里空无一人,车间主任也下班了。我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在等待中,大家开始沉不住气了,性子烈的开始发牢骚,胆儿小的开始哭起来。救护车来后,我和两个修理工匆匆把人送进了医院,临走时请工段长想办法找到领导要点钱送到医院。等到医生把那个重度昏迷的小姑娘救醒时,就开始催交急救费,可是我把电话打回工厂,工段长已经下班了。

      面对医生的催讨,我束手无策,只好让修理工回去找姐妹们先凑来。

      对着昏睡的姑娘,我的心中涌出阵阵悲凉,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因劳累过度而倒在厕所里,心中该是怎样的心疼啊!她不过才二十岁啊!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修理工才从车间里的姑娘们那里凑来了五百多元钱。可是接下来的治疗费又成了问题,我又让修理工回厂去要。到了九点,工厂里的秘书拎了点水果进了病房。

      “钱带来了吗?”我问。

      “没有。”

      “为什么?”

      “我们没这个先例啊,她不享受医疗报销。”

      确实,这个工厂从来没有为外来工报销过一分钱的医药费,往往是发现身体不好的姑娘不是被工厂辞掉,就是自己识趣地离开。大多数时候,姑娘们不生病,生了病也忍着。像这样晕倒在车间里被送到医院的情况还真不多。

      “可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一下吧。”

      “你说得倒轻巧,要是开了头,以后就不好办了。”

      “她至少是我们厂的工人吧。”

      “哪个厂没有工人,别的服装厂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嘛!”

      “她是在上班时累倒的啊,再说,你让这么个小姑娘到哪儿筹钱?”

      “你为什么要送她到这儿来呢,今天早上让厂医看看不就得了。”

      “可是医生说她血压很高,不送来会没命的。”

      “这更说明她的病与厂里无关啦!她自己身体不好,还出来打什么工?”

      “你不要再管啦,你要知道,现在不是几年前,那时还是中国人说了算,现在有日本人在,我们也有难处啊!”

      在那些重要的“难处”面前,陆红挣扎着要爬起来要出院。

      我说,“你帮我照顾一下她吧,我自己去说。”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了郑艳,想起那个沉默不语但个性鲜明的郑艳,想起这种不平的现象,想到我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没有保障,还想到我这一次走进厂里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我胆怯了。走到一座桥时,我趴在桥的栏杆上号啕大哭起来。

      过了很久,我把眼泪擦干,然后找到了当初资助我的厂长。尽管他已调离这个厂,可是他仍然对我作了承诺,“这个事我来安排,你放心吧!”

      最终厂里报销了陆红全部的医药费,条件就是她必须出院后就辞职,不能再倒在车间里了。

      第三天一大早我就把用毛笔写好的感谢信贴在了厂门口。厂里的宣传科对此很感兴趣,把这封信拍了照留存以备日后用得着。

      可是我自己仍然在车间里缝制衣服。

      我在车间基层流水线上窝了一年,我缝制的衣裳出口到日本、加拿大、法国,穿脏了,洗烂了、扔掉了、再生了,我会说:三哟娜拉,铐喳依吗思。我还在车间里缝制衣裳。我一次又一次想把自己推荐到宣传科去,可是他们说:在服装厂,你是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倒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你不懂服装设计,就要在车间里学着。可是学着毫无兴趣的东西,我一天比一天了无兴致,一种没有对象的爱情在熊熊燃烧并咬噬我的心,我不能在压抑人肉的车间里卖身、卖青春。我毫无目的,无所事事地在人和物之中游荡,就像一个带着恐惧的心寻找关系着整个幸福的人一样,我发现到处都有我的幸福的痕迹,但到处都隐藏着欺骗,到处都有随时激怒我暴躁情绪的导火索。

      因为骄傲或者仇恨,我整日处在骚动不安的状态中,没有什么时刻比现在悲伤。我到妇产科主任家中哭诉,医生一语中的地说:你太耐不住寂寞,你才疏学浅,就想一步登天。我低头认罪,我落荒而逃。

      我破罐子破摔,每到星期六就生病,然后到人才市场治病。我应聘杂志推销员、秘书、仓库储运员、性保健品推销员、编辑、企划、市场调度、电台导播。除了服务员和酒店招待,我就是不做缝纫工,最后我索性辞了工作。我的父母却不干,他们先是打电话劝告,见我无动于衷,然后再用家法恫吓,为的就是保住这服装厂的铁饭碗。

      我用来说服自己和父母的理由是:没有价值的报答,不仅报答不了别人,只会耗费了自己。一九九六年的铁饭碗已经没有当初进城时那么具有诱惑力了。

      父母终究只是没在城里呆过的农民,尤其没有在我呆过的工厂呆过,所以说服他们比较困难。

      不过违背父母意愿又不是第一次,反正我了解自己,写作时表现出火一样的激情,而同时又心不在焉,头脑一热时眼眶也发热,一旦兑现承诺,又磨磨蹭蹭,这是我的坏习惯中的一部分,仅仅这一点就注定我不能忍辱负重。人生苦短,时光易逝,每天被愤怒的力量鼓舞而又不得不表现温顺,念过大学的我天天踩缝纫机,这么滑稽的事干一年足够了。我自荐书写得好,我打扮打扮也不丑,口才也不错,但就是没有单位要一个没城市户口、没国家承认的文凭的人。一个月过去了,厂里叫我从宿舍搬走,留下床,工资也不发,眼看末路到了。我的男朋友对我说,没关系,找不到工作我养你。

      我激动得不行,搂着他狂吻,我想这就是患难见真情。真情是黑夜里的一缕阳光,苦涩里的一丝甜蜜,坎坷中的一路平坦。当然,说说牙齿不会痛,喉咙不长疮,屁股不冒烟,脸上不掉肉。

      但真情就是有力量,我受到鼓舞,有了后盾,继续拼搏,“天塌下来有人顶”。

      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我父母也亲自来了,带了些花生和土特产,叫我送给服装厂的老板,让我回头是岸。我把花生送给他尝,然后坐在他的自行车后架上继续上人才市场。

      对,对,他出场了,我的爱情,他就是朝霞中的光亮,夏天的电风扇,冬天的皮手套。雨天给我阳光,夏天给我清凉,冬天就给我热量。

      不止这些,他还是我不可或缺的依赖。他对我宠爱极了,我说天是红的,他说:“好,好,红就红的吧。”我说我再也不做缝纫工了。“好,好,再也不做了。”于是他一次又一次请假或旷工陪我去人才市场。

      他就是我的丈夫。

    9、 猩猩的约会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在服装厂受气外,还在电台客串一个安抚伤心人的栏目,那次节目之后,我收到了三百多封信,包括他的。他不断地给我写信,我的回信让他手舞足蹈,并且他已夸下了海口,他只有勇往直前了。他来找我的时候,鞋子是新买的,山地车是借的,头发刚洗,架了一副不近视的眼镜。

      他在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女性用语言把人性的真诚演绎得如此生动,那充满灵气的语调显示出极高的素养,有些急切的音调又展示出丝丝迷惑和激情。”

      这封信中他用到的是我最爱听的、美丽的、感性的而诱人的字眼,这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我给他回信说:

      “大男孩:如果你爱上了我,那么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爱上我,那么你也错了。你以为没爱上我,但是我觉得你肯定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你,可大错特错了:你爱的是天使,天使实际上就是魔鬼;你爱上了魔鬼,所以你错了。”

      可是仅此一封,我没有回过第二封。他等待了很久,看到信件的功能不大,然后决定采取行动。

      他开始打听我的工作单位。

      第一次他来找我时,我正好去上日语课,他扑了个空。他站在门口,来来往往的姑娘们出来买晚饭,他瞅住了一个漂亮的。他说过,丑姑娘不敢看他,只有漂亮的才不至于那样自卑。那个全厂最漂亮的姑娘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嘱托。她把他说得十全十美,魅力无穷,并叮嘱我一定要在明天下午五点到厂门口。

      第二天下午,还没到五点,给他报信的姑娘又来了,这回更绝,简直就是黛玉在世,天晓得他的眼睛瞅准的就是本厂最为靓丽的两道风景。那人告诉我:“他知道你加班到七点,他将在七点再来,让你七点务必要到门口找他。”

      在没有见面之前,他就握住了主动权。

      他终于跨越一切可见和不可见的障碍见到了我。

      我也终于见到了他。

      我读懂了这个青年的眼睛,是一个心里交织着神话和探险,猎奇与理想的男孩,他必将有着惊心动魄的情感,因为这情感包容着改变命运和实现尊严的使命含义。他将不可言喻地把我征服,让我一点点地交出自己——在这异乡的土壤,在这种奇异霓虹灯的光芒之下。

      可是当时我并没有这样清晰的认识,大学失败的爱情的疼痛还萦绕不去。无论经历了怎样失败的爱情,女人对爱情的梦却不会轻易泯灭。

      比如说,我对经典爱情场景的设想是:

      空气中弥漫着法国“Chanel”牌香水的气味;有一头干净的长发,不仅长,而且柔软,随风飞扬;然后是一身袭地长裙,罩住我有致的曲线,最重要的是要等肤色变白。季节是在秋季,我不喜欢臭汗粘人,我喜欢有点凉的环境,正好配我忧郁的心境,然后一见钟情,让我最美的形象生根发芽,让最爱我的人在我最美的时候与我相遇。

      当然我的爱人一定要是城市男孩。这是我一贯的想法,从来不曾动摇的想法。

      但是他破坏了我对爱情的设想,我永远痛恨他,痛恨他不合时宜地闯进来,以致让我没有精心准备。他应该再迟一些到来。不应在我做缝纫工的时候,不应在我整天吃实心馒头的时候,不应在我穿工作服的时候。所以当他在我的厂门口向内张望时,我就变着法子拒绝:拒绝他,也拒绝自己内心的感受。我坚持认为:这个时候的我——有着红彤彤的、粗糙的、一眼就可见太阳暴晒的痕迹的皮肤的时候,是找不到我理想的爱情的,我恨我的皮肤,并梦想它变白晳时迎来我轰轰烈烈的爱情。

      既然不是爱情的模样,就随便一点吧。在黄昏的落日中,那个穿着崭新T恤的男孩让我想起自己借同事的衣服去报社的情景,所以一见面我就知道他的衣服八成是借来的,我似乎很了解他。

      当他形象崭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并不曾预料生活将起的变化,他就这样不着痕迹地攀附了我的灵魂。

      我把他带到凌乱的宿舍,然后恶毒的张扬,炫耀我的作品、大学生涯、合影的名流……我仿佛听见他心中的大厦在倾斜,“完了,我们如此不般配。”

      这就好,我继续:我每月寄钱给我的妹妹;我准备在三十岁之前出两本书,一本书谈什么、另一本又谈什么。我信心百倍,昂扬得很。我看见他的双眼因激动而瞪圆,又因为感觉到彼此的距离而黯淡,我喜欢制造别人的痛苦。

      实际情况是我活得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作品问世。我每天在车间锻炼我的日语,不过没过关。仅仅因为他不符合我的设想,所以我向往的爱情不是他,不是打工的穷小子,不是住工人宿舍的穷小子,不是兜里掏不出一百块钱的、只有梦想的穷小子。“干净是没用的。”我对着干净的眼睛说。

      “我来找你有急事。”他老老实实说。他穿着不土,但乡音很浓,他是我同省老乡,这并不说明什么,我最讨厌老乡,尤其讨厌和老乡交朋友,多土啊。没有情调,一点想像力都没有,我闭着眼睛都知道他吃什么东西长大,几岁上学,几岁还穿开裆裤,什么样的老师教他,到这里来抱什么动机,他瞒不过我。他兜里没钱,我看穿他,就是看穿自己,激不起涟漪。我对他不感兴趣,干净,当然干净蛮难得,但是干净又有什么用。

      但是他不气恼,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同学、朋友。他在大冬天等我下班,冻得清鼻涕往下淌,然后吃一碗路边的小馄饨。他就像苍蝇一样,但是这样也好,有个帅哥天天等我,总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我的同事们,那些孤身的、那些整天被困在车间里没有机会找男朋友、没有地方找男朋友的同事们看到他就啧啧称赞:“如果我也会写文章,如果我也上过大学,我就会找到这样的男朋友。”

      多年以后,我回味同事的话,才掂出了其中的分量。他不是我一看就穿的老乡,他是阳刚的男子,挺拔、固执地站在服装厂的铁门外,等他心爱的姑娘,等他认为等不到的姑娘。

      第二天是我的生日,他就去买蛋糕,我需要蛋糕的滋味和点缀。他不仅买了蛋糕,还买了贺卡,诚心诚意地留言:认识你是最大的快乐。他也乐意烧饭送到厂里,有鱼、有肉、有小菜,干干净净,被女孩们一扫而光,而我还不知什么味道。

      这有什么关系,送饭本身就是一种进攻的方式,与味道无关。

      后来他告诉我,这顿饭做了一上午,我相信。

      除此之外,他把他们厂里图书馆的书借出来,送给我。让我看到哪年哪年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他带我去逛街,喝咖啡。我们坐在幽静的咖啡店里,他掏出所有口袋里的钱付账。硬币在桌上叮叮当当,这多不协调,俊男靓女们一个个优雅地说笑,在万宝路的烟雾中谈情。他们起来付账,掏出一张一扔,看也不看就走。而他,掏尽所有的口袋付账,我喝的咖啡只是咖啡,不是爱情的滋味。

      我的爱情早有定位。

      喝完咖啡,他身上还有看电影的钱。他一片诚意,花光明天的饭钱也在所不惜。我当然不会拒绝。揩油,是我一贯的作风。

      有时我们出去闲逛。我并不认为闲逛有助沟通或有益身心,但是我想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虽然谁也没有开口说出来,那就是:模仿城市生活。

      但我们确实与众不同,我们不喜欢那些迷离的灯光,喧闹和嘈杂声;我们路过闪烁不定、装潢精致、格调不俗的地方的时候往往会加快脚步。

      我们追逐——追逐我们不了解的一切。

      我们艳羡——艳羡那些高不可攀的一切。

      追逐和艳羡,很久以来,构成我们生活的一个基调。当这座城市在张扬地向外围发展,车水马龙,高楼日渐增高时,我们也在微妙地、小心翼翼地进步着。从我进城来的第一年到第六年,除却我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在别人的眼里,我老实巴交,坦诚,为人也不错,我男朋友给人的印象同样如此。

      我们像两个根本不懂游戏规则的孩子,冒冒失失地闯进了游戏的区域,因此我们打破规则,肆意冲突。可最终在我欣喜地为突围叫好时,规则已潜移默化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摧毁本身就是接受的一种,不管你愿不愿意。

      揩完他的油,我带他去见我的同学,我说服他和我同学交朋友,我说人家是本地户口,文凭也是国家承认的。

      “她长得像什么?一点不漂亮。”

      “那又有什么关系,比我斯文,比我可靠。”

      “斯文就好啊!”他小声强调,“我又不喜欢她。”

      当我抬起头时,没有看到受伤的表情。但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回忆到这个片段时,冷不丁就在细微处看到了受伤的心。这么说吧,当我爱他的时候,就了解了他的心。他应该看到我身上奇妙的、夸夸其谈的、轻率的东西无非是来自于真正的不快乐、自卑和无知。我的夸夸其谈只有一点点的理智和智慧,仅仅足够毫无目的搞乱了自己的生活,引诱了他,惟一的沉醉就是别人的阿谀逢迎。

      他应该看到这些,多年之后我就要问,他在生意场上的机智和稳重为什么没表现在爱情上,他应该看到我的浮泛和浅薄,这不该是他所爱的品质。

      不幸的是当他得到了一点友善的迹象,比如可以等我,可以送礼物,可以一起看电影,这种没有约束力的友善在此时便能极其神秘地绑住他的心。他如痴如醉,用精致的信笺给我写信,我的傲慢深深地伤了他的心,从他落笔的力度可见一斑。但他没有退缩。“征服”——征服这个不友善的城市,征服这个不属于他的姑娘。面对痛苦困难,他从不退缩,当然他没有退路,退路即是无边的寂寞,所以他敞开伤痕,用伤痕作为武器。

      有一次,我真正厌烦他时说:“你滚,滚!从此以后不准进我的房子。”不是我的房子,是我五十块钱一月租的房子,低矮、潮湿,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只有一只水龙头在楼下的院子里滴滴答答。他低着头,不动,固执地保持同一种姿态,直到我动手捶他,用脚踢他,用牙咬他,一步步推到楼梯,推出门外,良久,才听见自行车的起步声。

      他第二天再来,像什么也没发生,他的隐忍让我吃惊,他的固执就是一堵坚硬的墙,

      叫人躲不开,推不倒。他一旦认准了他的目标,没有力量可以改变他,这一点让我害怕。多年以后,我还是害怕,别看我们吵架的时候我总是占上风,我控制了家庭的气氛,甚至控制了他的自由,但我的内心告诉自己,他其实不受任何人控制,自有准绳在他的心中。我承认不能代替他的准绳,他的容忍,不是容忍我,是容忍他自己的爱,那与我无关。

      他身无分文,但我相信他的内心储存着宝藏。他穿最廉价的衣裳,他忧郁而冷峻的气质就从廉价的衣裳中透出,但这没什么。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我配得上他夜大的同学,那个和他一样英俊而膜拜我的男孩,他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因此我更愿意接受那个同学的约会。

      我听他的同学向我敞开心扉。他有城市户口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他把单位发的被套送给我,他诚心诚意地爱我,他的身上没有让人把握不住的东西,他干干净净,一眼见底。我想他对我比较合适。

      但我空算计了一场,他的同学闪电般地和我断绝了来往,他轻而易举地赶走了他的对手。

      他对他的同学说:他和我已经那个了。他知道男人的致命处,所以善于出击。

      他没有撒谎,我和他确实那个了。我之所以和他的同学没有结果,是因为和他那个了。之所以和他那个,纯粹是出于轻敌。一九九五年底,他找我的频率越来越高。我感到彼此之间的距离已经太近,如果不采取措施,势必被他主宰,于是开始躲避他。服装厂的工作时间永远不会固定,五点、六点、七点、八点、九点一直到破晓凌晨六点,他总能在我下班时出现在我的厂门口。每个钟点我走出厂门,总能看见他站在厂门口。我佯作不觉,只顾直直往前走,他也不发一言地跟着,那段日子,他仿佛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不声不响但却无处不在。每天都重复着一种动作,我拿钥匙开门,他便推着山地车要跟进来。我于是一使劲,门咣的一声锁上时,他也不纠缠,转身离去,即使只听见快速踏车的声音,也不能阻止他留在我印象中的凄凉、绝望和孤独身影。在黑夜中往回走,一无所获地往回走,带着受伤的心,回到寂寞的宿舍里独自疗伤,然后再继续追逐,这似乎成了他的课程。然而对于夜大的课程,他却荒废了。

      那段日子,他始终带着茫然无措的表情,小心翼翼地跟在我的身后,几乎是可怜巴巴地,与初见时的果断截然不同,反而无比真实地显露出压抑和忧伤。这种听天由命的态度,格外能呼唤女人的抚慰之心吧。在他神色黯然地注视我的时候,我终于动了恻隐之心,将他让进屋里,似乎那时他便与我当时的心情特别吻合,无奈而又空虚吧。两个无奈的人窝在三四平方的小屋子,相互瞪着,相互守望,然后叠在一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吧。

      因为我不想和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这个念头成立,我就少了些许的防备。女人应该防备的是她自己,而不是别人。只有她自己的心敞开,别人才能进入她的身体;若她是不愿苟同的,不愿从中得到什么的时候,她势必是紧闭的,真正紧闭的女人别人是无法引诱的。

      我当我是紧闭的女人,我比他老练、成熟、有地位,也比他容易劳累,我想睡去,然而他不走,坐在一角,就那么专注而热烈地观望。我于是自行脱衣,上床。

      “你走的时候替我关好门。”每晚都以此为结束语,根本不用招呼,他自然能够做到。但是这一晚他没动身,而是脸色慢慢涨红,然后站了起来,开始拨弄牛仔裤上的皮带,一个从没让我产生欲念的男人当我的面脱了裤子。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我忘记了对阵中的形势,也忘记了这种动作的意味,他从来都不是欲和性的化身,他文质彬彬,一直被动地在我的情绪下活动,因我喜而喜,因我怒而怯,因我悲而悲,让我忽略了他的本性。他向自己心爱的人挺起的本性以及毫无克制经验的痛苦。为了拒绝这种痛苦,他向我走来,没有喃喃细语,没有柔指的爱抚,那健壮的充满豪情的身体压向我,我能从中感到一个男人的真切爱意,我无法拒绝,我没有拒绝,我张开自己容纳了他。

      是的,一开始的容纳没有意义,那不是因为爱。什么是该守护的、什么才是宝贵的对于那时的我已没有明确的答案,我只知道我的日子是空虚的、前景是黯淡的、工作是劳累的,而我的心也是飘浮的。他压下来,压住了我飘浮的心思。从此,我没有接纳过任何一个男人,他将我的空间全部占满,根本不允许我容纳别人,所以有了他和他同学之间的较量,有了他的拳头,也有了他对他自己事业的几番放弃。

      他首先放弃的是夜大的学业,他原先的计划是:拿到大专文凭,然后专升本,然后找一份白领的工作,脱下身上这脏兮兮的工作服。他要在这个城市站住脚,他要扬眉吐气,然后考助理会计师,考完了再考注册会计师,这是一个比较吃香的职业,有身份有收入还被人敬重。这座城市注册会计师不上百人,因此他将此作为奋斗目标,然后去追一个叫亚梅的姑娘。那是他的笔友,职高毕业,长相可以,是本地姑娘,如果不是认识我,他的这条路,八九不离十就这么走下去了。

      但是他遇到了我,他开始旷课。旷课在夜大不是很要紧,搞一张单位证明而已,单位证明是容易搞的,所以他更加恃无忌惮地旷课。然后是考试,明天就要考试,今晚还在我的厂门口等我,手捧一本书,做做样子安慰安慰自己,眼睛却一直盯着车间的门。

      他如此不争气,当然我会不高兴。我教训他,生他的气,如此一来又耗掉了整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他说差不多了,他已复习了两个时辰了,然后他急急地淘米给我做早饭,米还没下锅,他叫一声不好意思上了路。

      他当然考得不好,八门功课都在及格和不及格之间摇晃,叫人胆战心惊。但他更大的热情还是不在于此,直到要缴补考费,一缴就是半个月工资。我大发雷霆,他才有点专心了。但是我们恋爱三年,他没有一天有心思读书,自然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统统与他无缘了。若干年后我们做爱的时候,他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把这笔生意谈下来”时,我的身体开始收缩、开始僵硬。我想到了这些,我知道,我所不重视的才是最宝贵的,我所宝贵的将再也不回来。

      是的,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瞧瞧我,念了几年大学,认为摆脱过去了,可每天还和打工妹同进同出,已没什么分别了。我不对什么发生兴趣,一切文学都在这种时候没有了吸引我的魅力,我太懒惰了,也太娇惯了,加上这个一眼就知可以赴汤蹈火的男人在侧,还有什么要操心的呢?别人的捧场奉承我已不太相信。那时我被缝纫机的轰鸣搞得头晕脑涨,不相信自己能干上什么别的,我的聪明才智被纷繁的轰轰隆隆的终日不停的机器声给淹没了,无可救药了。

      所以,我们之间已经那个对我又有什么影响呢?

      他不这样看,他写信给我,他说他能从我轻浮的笑声中看到我的矜持,更多的是掩饰忧郁。他说你心底的烈火还在熊熊燃烧,你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谁有他这样细腻,又有谁像他这样忠贞!若干年后,我的同学签名售书,我已变成平庸的女人,整日跟邻居妇女谈穿什么、戴什么、吃什么时,他还在热烈地奉承我。

      我的宝贝,他让我不沉沦,不迷失,他鼓励我去人才市场。他抬举了我,我若想继续向上,永远离不开他的抬举,亲爱的,我相信你的话。

     

     

    10、 突破最低的阶层

      工作毫无进展。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终于和厂里开诚布公地做了一次交谈,在毫无进展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和他认识的第八个月,我和厂里脱离了关系,厂里叫我从宿舍搬走留下床。虽然他夸下海口,可是这海口终究对我的生活毫无帮助,再说,我还是不承认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对这座城市还是这样不了解,归根结蒂,我还是缺少了解的资源,我无法深入,只好回到我的同乡当中,这当然不甘心。是的,那一段时间,我想拥抱整个世界,却什么也抓不住,我不愿屈服,一急之下,干出些不谨慎的事。

      在屡屡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我走起了旁门左道,从给我写信的人中找出一些看上去有来头的与他们约会,请求帮助。像我后来的男朋友说的那样,那是个深渊,但我不想放慢脚步,因此我背着他,宁可像狂暴的猎人那样,迅速而勇敢地冲下去,而不愿缓慢的等待。

      我第一个要求寻求帮助的是我在主持节目时认识的一位男士,他没告诉我他的全名、身份和职业,只留给我一个传呼,让我高兴时呼他。我的男朋友说“这是一个引诱女孩的恶棍”。我轻蔑地冷笑一声,他是嫉妒,因为他没有帮助别人的能力。

      说他像个恶棍,我自然不同意,他更像个学者,他说,人与人从本质上就是相互依附的,卖茶叶蛋的不能成天吃茶叶蛋,卖家具的还要吃喝拉撒,我们相互帮助,社会才欣欣向荣,所以我应该获得我们要的帮助。

      他约我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舞厅里见面,我没有介意,他问我穿什么,“健美裤,浅灰色呢大衣。”这是当时姑娘们的统一装束,他说,很好,很善于隐藏锋芒。屁,我哪有更多的钱表露锋芒,我想要有钱买裘皮大衣来找他做什么。

      在这有外地人衬托的城市里,这些原本普通的男人不知不觉也涨高了地位,这位据说有一个公司的男人,长相不俗,红堂堂的肤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很高贵,单凭外表的红润,我便可猜想到他是个有身份的男人,这个满面春风的男人对我的印象良好,使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指望。

      看他走路的姿态,我想到了五十开外的年龄,质地再好的衣裳也包不住光阴的秘密。还好,这样的男人应该有着父亲的心胸。

      他选了一个只能坐两人的包厢后,我盯着一副裸体的雕刻发呆,他说:“我对此表示欣赏。进门不注意别的单看艺术,果然不俗。”

      “放屁!”我在心里暗叫。是傻瓜看了光着屁股的胴体也多瞄几眼,与艺术有什么相干。

      他说:“你喝什么?”

      我说:“水。”

      他说:“好。你很纯洁。”

      这奉承就跟硬说一个种田的老妇人懂得欣赏毕加索一样牵强,但我还是忍住没笑,舞曲响了一次又一次,他搂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越搂越紧,到最后连气都透不过来,“工作”两个字却没提过。

      好在九点刚过一刻,他就提出要回去,“夫人管得紧吧?”“当然,到了我这么大年纪,家庭关系稳定非常重要。”

      所以九点一刻必须回去,哪怕还没占更多便宜。

      九点一刻的电梯里刚好没人,电梯门刚关,他果然噌地一下扑上来,在我的脸上啄小鸡似的啄起来。“你真年轻,叫人控制不住呀。”听听舞厅的曲子,总是由舒缓悠长开始,让人绵绵入围之后,再进入急促昂扬的快节奏中,让你身不由己的投入,可是男人对女人,连简单程序都省了,只剩下赤裸裸的冲动,那张装模作样太久的脸因异常激动而扭曲,真叫人不忍心多看,心里的笑声却一秒也忍不住发出了。谈文学,谈道德,谈友情,绕了一大圈无非是谈“性”。想想也真是辛苦了他。

      我回到住所,这个自称是男朋友的男孩蹭的一下扑倒过来,拎小鸡一样将我拎起来,不容分辩,按在床上,劈里啪啦揍起来,那张因愤怒和耻辱烧红的眼睛恨不得将我杀掉,看来男人是绝对了解男人自己啊。

      一路上准备了几百条谎言的我,连说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被我认为对我的事业无所帮助的男人,却用拳头控制我的方向。

      夜半的昆虫们轻轻地轻轻地安抚我受伤的心和受伤的屁股,陪我低泣。

      是的,他很单调,他还揍我,这可不符合好男人的形象。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爱情已发芽。好像理所当然要向他解释、向他道歉,被他揍一样。

      事情的逆转发生在这之前的春节,他就像大多数青年一样,要带我回乡,他不用骗我,我知道我给他一点甜头,他就要得寸进尺,他无非为了炫耀这两年他出门闯天下,他做热处理,做挡车工,然后才念了个夜大,实在没什么骄傲的,但他实在需要骄傲一下,以他的个性,他势必要惊天动地地叫人吃惊一下。

      我是大学生,我文才翩翩,我在大报上发表文章,我是城市姑娘,他就是这么吹的,果然轰动了他的家乡,来看热闹的人把他的房子围成了一圈,他不站在我这,反而站在他们一边,笑得眼睛都没了,他一点都不难为情,和几个小娃娃一起抢泥巴。

      就在那时,我爱上他的,亲爱的,他得意洋洋的笑,我于是相信他就是我的宝。

      但这不是我爱他的原因,教我爱他的是他那凌乱的没有一样像家什的家。到处是灰尘,到处是蜘蛛网,而他父母手插在裤袋里看热闹。屋前屋后又是怎样一个荒凉的地方啊,漫山遍野的空无一物。这个季节,我的父母都在抢收抢种,而他们家的田地居然是无边无际的荒凉。这片贫瘠的土地,光秃秃起伏的田地,光秃秃黄黄的山丘,崎岖的山路,泥泞的路,有钱坐不到车的路。他的乡亲们呢,年纪大的玩纸牌,年纪小的赌牌九,抽劣质的烟,说粗俗的话。中午他们喝酒,酒气熏天,酒量惊人,大口大口吃肉,吃不生不熟的肉。亲爱的,他呢?他帅气挺拔,目光清澈,性情温和,乐观自信。他就生在这个几近原始的地方吗?这么劣,这么脏,这么荒的地方怎么生出他这个阳刚的人儿啊。亲爱的,他真是一个奇迹!他将不会是他们的一类。我得出了这样的断语。

      这一清二白的山脚下,让我看出他吃的苦,看出他走的路,从山里走到学校,从学校走回山里,从山里走到山外,从山外走到遥远的没有亲人的城市。泥巴路、石子路、水泥路、柏油路,他就这么走出来的。我看出这青年的固执和倔犟。我越清晰地了解他,走近他的生活,就越明显地感到,阴影笼罩着他的脸庞。如果说初次见面,他那俊秀的面容吸引我,而后来他沉默不语的额头印着愁云,给了我更深的触动,没有比这更强的忧郁。他的轻盈明朗的态度和我阴郁的只有思想才能振奋的生活方式形成极强烈的对比。

      这便是爱情的根基了,我不能离开他,离开我的战友、我的同胞,我的镜子——是预见来路去途的镜子,能带我离开迷途的爱人。

      是的,从此我就爱上他了,我从他们家回来,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局势已改。他把我揽在怀里,讲一些我今天已经记不清的话,我深感羞耻,列车员用嗲里嗲气的声音播报节目和行车路线里,我感到恼怒,我觉得太做作,以致令我想起自己的做作。我和他的同学跳舞,他带同学见我是对他充分信任,最后他伤害了他,至今他们彼此恨之入骨。但这一切缘于我的做作,一个女人若看中一个涉世未深的男人,她的成功率是很高的,尤其是我这样的女人,他的同学因为他的房子和户口成了我的猎物,他打败了他,但也失去了最好的一位朋友。

      这时候,在这个脏兮兮夹杂着各种气味和声音的车厢里,我才开始感到羞耻,更让我羞耻的是:我不对他说“爱”却频频和他上床,包括在他破的吱吱作响的床上大声呻吟,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羞耻。

      我认为自己爱上他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但这不让人开心,反让人懊恼沮丧,因为这不是经典的爱的开端,不是我梦寐以求的爱的开始,恰恰是我以为的一段抹不掉的往事和无足轻重的人却变成了爱,我听见体内爱情之花开放的声音,但伴随这声音而来的是深深的羞耻感,它摄住了我的心,以至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要变着法子试探他,追问他,考验他,让他露出狐狸的尾巴,但他至今依旧。就像当年从他们家回到这座城市里的表情一样,沉稳,执著,不显波涛,我感到自己被自己耍了,如果我是个聪明的人,就不该深入他,了解他,继而迷上他,我给他机会展现他,展现他现有的一切,他似乎从无心机,但他却不露声色地将我引进了他的世界,并让我开始感动。

      感动是爱的源泉,这种感情以烦恼而又甜甜的滋味在我心头萦绕不去,我犹豫不决,不知接受它是否合适,犹豫不决之间我们开始形影不离。他的独特体现出来,犹如黑夜中的亮色,它吸住了我的眼睛,鼻子,手和心脏,从此,我们心心相印。我看着这青年的虚荣,带着姑娘见故乡的爹娘。这便是爱情的墙角了。

      我抚摸他,受了苦的却是细嫩的皮肉,受了苦的却是依然纯真的眼,倔犟的理想和男人的柔弱,我抱住他,抱住风雨中的伴侣。

      我带着激情和钻牛角尖的韧性,全力在内心展开争论,思考他的父母、他们种种缺点以及他和他们的关系、他不得不让人为之傲气和男子汉的阳刚……他的家人们也非常严肃地谈论大事,但是仅仅是说大话和对物质生活改变的美好愿望罢了。他们没有行动,没有更多的见解,但他不同,他从他们之中而来,比他们更实在,他默默努力,力求改变一切,不悲观,小有成绩便更添斗志。

      他们惊人的相似,他们本质不同。

      我断断续续地知道他徒步上学的少年,无盐无菜的学习生涯,他盖起了自家的瓦房,他的初恋的姑娘,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将她抛弃。

      这么多年来我一心想摆脱过去,包括乡音、籍贯、自卑的神情和被人一眼望穿的单纯,但我仍然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他。他特别的酷似我,酷似我的过去,也酷似我的命运,想不到吧。我对过去没有眷恋,包括对故乡,对自己的身份,但我仍然选择了他,那种愈使我摆脱不了过去的影子,他几乎百分之百让我回忆过去。

      就这么冒险,以为只有那些与我过去截然不同的明明白白可以帮我摆脱过去的追求者

      却被我放弃,而我认同的他,恰恰帮我摆脱了过去,当然,这是在我们相识的整整五年之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选择了他,包括我的父母、朋友,但是戏剧性的是,恰恰是他带我超越了他们——我过去的一切。

      我比他走运,但比他更不幸。

      我的内心骚动仿佛不可治愈,我表面镇静和坚强,内心一直在无边无际的放荡,我从一开始便缺乏真正的看法,更没有始终不变的目标,每一个追求都那么短暂,我的精神受到过赞赏,但又有谁信任的我的成功?我曾经的荣誉已被伤害,信心已经不再。

      清晰的感觉向我袭来,我用骄傲压下悔恨,我不希望自己以这样的方式继续逃避生活的无聊和对命运的厌恶,我下定决心面对现实。

      我开始放下所谓的架子往他住的地方找他。

      他车间里的同事一见到我,马上吹起口哨,发出怪里怪气的声音。他红着脸走出来,我们往外走。

      他说:我在这里是暂时的。我每个月只有二百五十五块的工资,和我干一样的活的人是本地人,就是那个吹口哨的拿五百多块,但我不在乎,我在这里是暂时的,我不要什么保障,等拿到大专文凭就走。

      我什么也不说,我知道我什么都不说也无法离开他的,哪怕这么脏的车间,我已经不在乎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而不是他的环境,他的环境都是他的陪衬,它们愈糟,就愈能显示他的突出,就这么简单。他说:“我们出去吃晚饭吧。”“不,我们买点菜,去我那里烧吧。”我开始为花了他那么多挣来不易的钱而隐隐发疼。

      他为找到了我这样的女友而出尽了风头。我没有城市户口,他只说我主持过节目,会写诗,念过大学,是这个城市的名人。他不说我被人骗过、抛弃过,我已几年不写一个字,我住在三四平方米的房子里,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一天到晚朝他发脾气。他当然不说,他喜欢看见同事嫉妒的目光,他喜欢高高在上,尽管当时他是车间里惟一的外省人,工资最低,待遇最差,用的被子也最破,但那没有关系,他一天到晚神采飞扬地谈恋爱,他总是那么乐观,那么让人不敢小觑。

      当然我时常嘲笑他,但这并没有妨碍我继续和他亲吻,和他逛街,和他上床,为他买西装,陪他去上课。

      两个共同向往城市的无知青年就这样谈起了恋爱。是的,一贫如洗的两个青年,这是真的,溶在这城市的夜空里平淡无奇,我们手牵着手,没有人评判我们是否般配,一切顺理成章。

      我和他手拉手走在街上的时候,并不说明我对他满意,我还是觉得生活没有正式开始,我从不隐瞒我的感受,因为同时他从不让我发现他已受到伤害,在我的幻想里他永远是门外汉。正式开始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呢?他就这样傻愣愣地问。

      “你在那头看电视,我在这头写文章。”我脱口而出。

      显而易见,正式生活里有他,使他高兴,同时他一愣,“好久没听到写文章这个词,我以为那已从你的生活中消失。”

      “只有生活正式开始的时候,我才会坐下来写文章,你懂吗?”

      “还有呢?”

      “我的头发不像现在这样松散、凌乱,只好扎起来,我的头发每星期有机会护理一次,永远垂直,一丝不乱,乌黑发亮。”

      我陶醉于自己的遐想,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然后我有一身袭地长裙,或者是白色,或者是黑色,勾勒出我优美的曲线,就这样在街上走,无拘无束地走下去。”

      “这就是你正式的生活吗?我马上陪你买。”他有点急不可待了。

      “你不懂。”看到他离我心境那么远,我就有些恼怒,“现在买的穿出来不像,没有精致的心情,穿不出精致的效果,我现在只配在地摊上买衣服。不是物质的,超越物质的,是非常有钱的,但不以钱为主宰,我要做风一样的女人,你明白吗?”

      他不明白的。但我的正式生活里有他,他显然已觉足够。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站住,拉住我的手,我的手感受到他的力量。他说,好,我要赚很多钱,我一定会让你实现梦想,给你幸福。

      我轻轻地笑了。我奇迹般地从工厂的缝纫台上走进大学课堂上,那时他说什么我都会信,不会带任何偏见。可今天我从大学的课堂上又跌进工厂的缝纫台上时,我已无幻想的心境。

      你为什么不相信自己。你会找到工作,你那么有才能。当我受伤的时候,他总是这样。永远给我明亮和灿烂,到最后我就信以为真了,我离我的梦想不会太远。那时我已无力承担房租,只好借住在另一个姐妹的水泥地上。站在厂门口,他搂紧我,再搂紧我,然后扶我爬上早已关闭的铁门,看我翻进去,再握握我的手,舍不得放下,这一刻刻骨铭心。

      果然,在说这话的第三天,我就接到了康怡公司的录用电话,职位是策划部的执行经理。一个月前还是服装厂的缝纫工,一个月后我找到了这样一份工作,明天就是这个全国赫赫有名的大公司的执行经理、高薪的白领,多么鼓舞人心。

      我一路飞舞,让头发飞扬,伴着飞扬的心,没加思索,跑进了他的车间,他正挥舞着榔头,听到我的叫声停下来。

      “出来,出来嘛!”他依旧红着脸,拉起我。我不语,只笑,然后掏他口袋,“还有多少钱啊,”然后我们去看电影,吃元宵,吃羊肉串。

      他不知就里,但并不反抗,他就这样的毫无原则,哪怕他口袋里的钱只够我们今天的饭钱。

      “你要不要听天大的好消息。”

      “要!”他说。

      “我明天,我明天就不同了,我被康怡公司录用了啊!”我说话的时候尾音拖得长长的,还怕不能释放快乐的心情,然后我开始搂他,像大多数城市情侣一样,在大街上搂他,因为我知道我寻找一个月的信心和勇气是谁给我的。

      接下来我们租了一个大一点的房子,每月房租费120元。它的缺陷是窗户朝北,而且是三楼,进进出出要经过房东的眼皮底下,而且楼上没有水龙头和厕所。心照不宣,我又买了一张双人床,放在这间略显狭长的房间里,每到傍晚,斜长的阳光从百叶帘的缝隙里射进来,我把写字台放在此处,外加不知从何而来,仿佛跟了我多年的热水瓶和长相不同长短不一的碗筷,外加三个“康佳”彩电的纸箱放大衣、裙裤、短裤之类的。

      这就是一切了,我自己亲手开辟的私人天地。

      洗澡有些麻烦。用脸盆从一楼端些水上来,拧湿了毛巾,从脸往下擦,一盆水脏了,身子才擦一半,他马上端出去倒了,再换一盆清清的进来。我喜爱他端水时来的神态,脸上挂着水珠,我始终分不清那是汗珠还是自来水溅到脸上的水珠。总之,它让他的脸在灯光下闪亮。上厕所也不方便,房东的卫生间一年到头锁着,他在我的面前说是想让我们用的,只怕另外四个有意见。但六个房客加上房东一家三口,这个卫生间就太那个了,我想。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水火之事还得各想各的高招。所以大家只好去上一百米之外的公共厕所。

      有时夜里憋得太紧,就只好在脚盆里解决,一时间,不过十来平方米的房子里就洋溢着腥臭的气味,好在我们相爱,彼此都不嫌弃,我们照样喝水,唱歌,逮蚊子,有时还不小心踢翻它。没有踢翻的时候,早上天一亮他就会像贼一样端盆下楼,生怕被房东瞧见鄙视,此时的他脸红红的,但他乐意。我想他是乐意的。